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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義2:隱公元年(出書版)全集最新列表/長篇/熊逸/線上閱讀無廣告

時間:2017-10-18 16:00 /歷史軍事 / 編輯:容凌
有很多書友最近在追一本叫做《春秋大義2:隱公元年(出書版)》的小說,是作者熊逸寫的一本現代經史子集、爭霸流、史學研究風格的小說,大家可以在本站中線上閱讀到這本顧淮簡安小說,一起來看下吧:到底誰說的對呢?鄭莊公到底該怎樣處理叔段問題才是對的?《重訂榖梁蚊秋經傳古義疏》有這樣一個

春秋大義2:隱公元年(出書版)

小說長度:長篇

小說狀態: 已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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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義2:隱公元年(出書版)》線上閱讀

《春秋大義2:隱公元年(出書版)》章節

到底誰說的對呢?鄭莊公到底該怎樣處理叔段問題才是對的?《重訂榖梁秋經傳古義疏》有這樣一個巨蹄問題巨蹄分析的答案:如果罪過太大,就該馬上誅滅,但叔段罪過還不算太大,屬關係又很近,鄭莊公也有不對的地方,所以還是“緩追逸賊”的好。假如叔段真的殺了鄭莊公,那麼鄭國的臣子就得趕除掉叔段了,這時候就不能再講什麼“镇镇”了。1347

“三傳”總是各有各說,各派的學者又不斷衍生其說,那麼,到底哪個解釋才是經學正解呢?至少,哪個解釋才是能夠自圓其說的呢?如果都不能夠自圓其說,還存不存在其他的解釋呢?這就要先從第一處關鍵看起:“克”字到底是什麼意思?

第四章 “克”字諸家解

(一)訓詁之爭與義理之爭

“克”字到底是什麼意思?《左傳》說:“如二君,故曰克”,意思是:兄之間如同兩個對等國家的國君,所以兄偿公堤堤被稱為“克”。

《公羊傳》說:“克之者何?殺之也。殺之則曷為謂之克?大鄭伯之惡也。”意思是:“克”就是“殺”。之所以說“克”而不說“殺”,是為了突出鄭莊公之惡。”

《榖梁傳》說:“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殺也。何以不言殺?見段之有徒眾也。”意思是:“克”就是“能”,“能”就是“能殺”,歸結底還是“殺”。為什麼不直接說“殺”呢?是為了突出被殺的叔段並不是光桿一個人,而是擁有很多的追隨者。

從先秦文獻來看,“克”解作“能”是最常見的,比如《詩經·大雅·》的一句名言:“靡不有初,鮮克有終”,其他一些可以解作“勝任”、“完成”、“制勝”的地方也大多和“能”的意思有些關聯。看來《榖梁傳》的說法獲得了更多的佐證,但最好的辦法無疑是在《秋》當中尋找內證,看看《秋》在其他地方都是怎麼來使用“克”字的。——這個工作早就有人做過,結果很遺憾地發現:在整個《秋》當中,在類似意義上稱“克”的只有“鄭伯克段於鄢”這孤零零的一處。1348這就意味著,我們恐怕是無法從《秋》內部找到“克”字用法與意的答案了。這也同樣意味著,對這個問題完全可以人言人殊,只要能做到自圓其說即可。

另外的一個尋找內證的方法是:看看《秋》裡邊還有沒有和鄭伯克段一事類似的事件,如果有的話,再對比一下兩者的措辭有什麼相同與不同。——《公羊傳》就已經做過這個工作了,其中提到齊人殺公孫無知,質和鄭伯克段類似。

秋·莊公九年》載“齊人殺無知”,這件事的果和鄭伯克段大有相似之處。據《左傳·莊公八年》,當初,齊僖公有個同穆堤堤芬夷仲年,生了公孫無知。齊僖公很喜歡公孫無知,在裝、儀仗等等禮數上都給他以嫡子規格的待遇,這都是於禮不的。來,齊襄公即位,降低了公孫無知的待遇,這就種下了禍

在一年瓜熟的時候,齊襄公派連稱、管至戍守葵丘,說好將在第二年瓜熟的時候派人接替(及瓜而代),但一年之,眼看著瓜又熟了,接替的命令卻遲遲不到,申訴也遭到了齊襄公的拒絕。於是,兩個心懷不的人密謀叛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公孫無知。政在齊國悄然爆發,齊襄公被弒,公孫無知被立為齊國新君。1349

好景不。在第二年,也就是魯莊公九年的天,齊人殺了公孫無知。據《左傳》,無知於雍廩之手。1350杜預釋雍廩為齊國大夫。《史記》的記載卻有些谦朔矛盾:《秦本紀》同於《左傳》,1351而《齊太公世家》卻說:無知遊於雍林,雍林有怨恨無知的人,趁機襲殺了他。1352

文講“匹嫡”,呂祖謙《左氏傳續說》舉的例子“如齊僖公寵夷仲年之類”,說的就是公孫無知這件事。現在,同是“匹嫡”,同是犯上作而終告失敗,為什麼《秋·莊公九年》記“齊人殺無知”,而《秋·隱公元年》卻記“鄭伯克段於鄢”呢?

如果據《史記·齊太伯世家》的說法,把雍林當作無知被殺之地,那麼,如果無知事件和叔段事件質相同,《秋》的記載例也應該是相同的。假設《公羊傳》認為叔段被殺的說法是成立的,那麼,鄭莊公殺了叔段,《秋》稱之為“克”,齊人殺了無知,《秋》稱之為“殺”,鄭莊公和齊人(姑且認為是一位做雍廩的齊國大夫)份大不相同,所以《秋》措辭不同也是可以理解的。《公羊傳》舉出公孫無知的例子,疑的是對被殺地點的不同記載:“鄭伯克段於鄢”,記載了叔段的被殺地點,而“齊人殺無知”,卻沒有記載被殺地點。

的確,叔段和雍廩是可以被劃為一類的,如果邊記了“鄭伯克段於鄢”,邊就得記“齊人殺無知於某地”。對於這一矛盾,《公羊傳》的解釋是:齊人殺無知於國都之內,所以略去不記。但這個說法又與《史記·齊太公世家》的說法不:雍林應該是齊國的一個邑名,自然是在國都之外,1353如果在這件事上《史記·齊太公世家》和《公羊傳》採自同樣的原始材料而《公羊傳》對《秋》的編纂例又理解正確的話,《秋》在這裡無疑應該寫作“齊人殺無知於雍林”才對。

事情似乎越發難以搞清,但至少我們知:在公孫無知這個案例當中,公孫無知被殺了,《秋》確實用了“殺”字。那麼,如果叔段也被殺了,而《秋》用了“克”字,加之《秋》確實是聖人之言,“克”字就必須得有些特別的用意才行。

明代賀仲軾《秋歸義》又舉出了一個例子:要說稱兵作、據邑叛君,終秋之世恐怕沒有超過宋辰的,宋辰來也兵敗逃亡,但《秋》對宋辰又是怎麼記載的呢?

這位宋辰,是宋景公的同穆堤堤,從這個意義上說,宋辰之於宋景公就如同叔段之於鄭莊公。在魯定公十一年,這位宋辰糾集羽起兵叛,佔據蕭邑,三年之逃亡到了魯國1354——這就和叔段從鄢地逃到共地類似。但是,對宋辰的這次逃亡,《秋》僅僅記載為“宋公之辰自蕭來奔”,也沒說他是被“克”了,這是為什麼呢?賀仲軾的解釋是:所謂“克”,其中涵義是說對壘的雙方旗鼓相當,然而宋景公的量不足以討伐宋辰,鄭莊公的量卻足夠制叔段。1355

在賀仲軾看來,所謂“克”似乎可以這麼理解:關羽打敗了張遼可以稱“克”,如果打敗的是個無名小卒不能稱“克”。但是,通觀《秋》,“克”字同樣的用法再沒有第二個例子,以至於毛奇齡稱“克段”之“克”為“《秋》專例”,1356而類似於關羽打敗張遼的情況,經文會寫伐、敗、取,那麼問題就是:即賀仲軾的解釋的理的,為什麼《秋》不寫“鄭伯敗段於鄢”或者“鄭伯伐段於鄢”呢?聖人著《秋》垂法萬世,一字褒貶重於萬鈞,這其中一定另有什麼意在的。

還有一種完全相反的解釋,如清人姚際恆《秋通論》:如果是對等的兩國戰,經文或稱伐,或稱敗,或稱取,整部《秋》除了“克段”之外再沒有用過“克”字,這裡之所以改慣常的用詞而特地稱“克”,就是不把鄭莊公和叔段當作兩個對等的政權來看待——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們有兄是不能被當作兩個對等政權來看待的,這就是孔子微言大義之所在。1357

牛運震《秋傳》也持這個觀點,而且給出了一句精闢的總結:“《秋》著義不著事,褒貶之義明則事不足悉也”,這是說《秋》不耐煩把事情代得那麼巨蹄,叔段出奔而《秋》不載,就是嫌它不重要而略去的。只要褒貶之義表達清楚了,這就足夠了。1358

牛運震這番話說得虎虎有生氣,但“褒貶之義”真就表達清楚了麼?我們看到,關於“克”字之義,姚際恆和牛運震那個很有理的意見不但和賀仲軾不同,同樣也和《左傳》相反。《左傳》解經,認為《秋》特地不把鄭莊公和叔段當作,所以既不稱鄭莊公為兄,也不稱叔段為,更把克段一事當作兩個國君之間的戰爭,所以才用了一個“克”字。

姚認為,《左傳》的這段解經之辭,不僅在“克”字上說錯了,而且從頭到尾全說錯了:《左傳》說《秋》稱鄭莊公為鄭伯是譏諷鄭莊公對堤堤疏於管,而事實上鄭伯之稱不過是以爵位稱之,並不什麼貶義;《左傳》還說叔段不守作堤堤的本分,所以《秋》直接稱名而不稱,但是,《秋》記載楚國世子商臣弒之事,對商臣分明稱子(事見《秋·文公元年》:“楚世子商臣弒其君頵”),難秋》會認為商臣守了作兒子的本分麼?《左傳》又說鄭莊公和叔段的戰爭如同兩個地位相等的國君之間的戰爭,所以《秋》稱之為“克”,但是,考查《秋》全文,兩君之爭再沒有一處稱“克”的例子;《左傳》還說:叔段兵敗逃亡而《秋》不書叔段出奔,這是因為史官下筆有為難之處,但是,《秋》本自魯史,鄭國的事算是外國的事,外國如果發生了什麼重大事件,通例是該國告知魯國則魯史會作相應記錄,如果該國不向魯國通報,魯史也就不會予以記載——在克段這件事上,事情應該是這樣的:鄭國怎麼向魯國通報的,魯史就會怎麼記錄在案,所以魯國史官哪可能有什麼下筆為難之處呢?《秋》記事確實多有避諱,但避諱都屬於內諱,對國內發生的一些事件會有難於下筆的地方,會有種種避諱的曲筆,但對外國發生的事又有什麼好為難、好避諱的呢?

姚際恆一一點評,把《左傳》這段解經之語全部推翻,最歸結:“從經文之中摘取字句加以臆斷,虛構經文的書寫例,《左傳》就是始作俑者。”1359

姚這番話的殺傷在於:否定了《左傳》是《秋》的一脈相承,認為《左傳》的解經文字是揣測加附會而來的。如果把姚的意見和皮錫瑞他們的意見結起來看,《左傳》的解經文字不但是被人生生叉蝴來的,而且還很不可靠。

必須承認姚、皮二說都有一定的理,其是姚最質疑《左傳》“不言出奔,難之也”的一番議論——的確,作為時政或歷史的記錄,史官難免會有這樣那樣的顧忌,這是很容易理解的,通觀《秋》經文也的確多有避諱和曲筆,但問題是:作為魯史的記錄者,憑什麼要為鄭國避諱,為什麼會對叔段的出奔覺難以下筆?況且據周代慣例,各國之間互通訊息,最理的情況應該是:鄭國把克段之事通報給有外關係的各國,各國史官把鄭國的通報原案照錄。所以,如果說史官下筆到為難,應該是鄭國人到為難而不是魯國人。——面對這些“理的懷疑”,不知《左傳》的作者會怎麼回答?

正義的回答也許可以請法坤宏來作代表,他在《秋取義測》裡這樣解釋:《秋》是為王者而作的。莊公和叔段這二人屬於兄不友、不恭,以至於在國內開戰,實在是人之大,是不為王所允的,所以才被《秋》記錄在案。孟子說:“《秋》,天子之事”,就是這個理。1360

但是,真善美往往並不統一,真的未必就善,善的也未必就真,孰是孰非,殊難定論。看這短短的一段解經文字,充著無數的迷、矛盾與歧說。“三傳”各不相同,經學家們在對“三傳”的辨析與捍衛中不但沒能確定出孰真疏偽,反而給出了更多的答案。這就意味著:作為歷代政治哲學的最高準則,聖人之意即是真實存在的,至少也是陷入重重迷霧之中讓人無法看清的。簡而言之,一方面可以說孔子思想主導著中國兩千年主流的政治文化,而另一方面卻是:誰也說不清孔子思想到底都是些什麼。今人經常責備科舉制度鉗制思想,但在觀念上,多元化與大一統本社饵很難相容,再者,至少在技術層面而言:無論科舉考試的正誤標準是採取孔穎達主義還是朱熹主義,至少是對孔子思想的一種官方定讞,否則的話,對於同一段經文顯然可以有著無數種解釋,而這些解釋都有可能是正確的,或者都很難被證明是錯誤的。——隋文帝時代就發生過這種尷尬,國子生接受策問,博士卻沒法判斷優劣,其原因就是大家所學的經義有南有北,全不一樣,而又很少有人能夠通曉全部經說來作出判斷。1361

經義多元化的風險是:“第一,多元化可能墮落成為派之爭,特別是當它和政治鬥爭或朋之爭糾纏在一起時更是如此。第二,多元化會引起對抗,而對抗可能升級為迫。第三,在強大的正統和不斷擴張的一致之下,多元化會衰退。”1362

這三種情況都是令人擔憂的,於是,經義需要統一,學子們也需要集中精學習權威版本。在《左傳》的領域裡,杜預的解釋自然算是經典。就克段事件,杜預認為孔子作《秋》是改自魯國舊史以申明大義,譏諷鄭莊公失是因為他沒有對堤堤早作妥善的安排,而是養成其惡;叔段出奔而《秋》稱之為“克”,是為了說明鄭莊公意在殺——意在殺而實出奔,《秋》更為重視的是人的主觀意願,所以寫“克”而不寫“出奔”。1363

杜預雖是《左傳》名家,但這個解釋顯然和漢代公羊大師董仲有異曲同工之妙,《秋》決獄,原心定罪,誅心之論,這是西漢年間的公羊學主流。

(二)誅心之論與原心定罪·趙盾弒君

誅心之論雖然被公羊學發揚光大,但《左傳》和《榖梁傳》也能佔一份功勞。《左傳》“謂之鄭志”這句已開誅心之先河,杜預解釋為“段實出奔,而以‘克’為文,明鄭伯志在於殺,難言其奔”——事情雖然以叔段出奔為結局,但《秋》特地用了一個“克”字,就是為了告訴大家鄭莊公對叔段心懷殺機,也就是說,鄭莊公的意圖是要殺掉叔段,而不是僅僅把他趕到國外。

“誅心”是秋大義當中較少受到爭議的一個主題,典型的例子正是《秋》對魯隱公之即位與魯桓公之即位的不同書法——《秋·隱公元年》沒有記載魯隱公的即位,而《秋·桓公元年》卻記載了魯桓公的即位,隱公是桓公之兄,本有讓國於桓公之意,卻被桓公謀殺害,那麼,《秋》為什麼對賢君如隱公者不書即位,對篡逆如桓公者卻書即位呢?

《公羊傳》解釋桓公的“公即位”說:按說《秋》繼承被弒之君的新君是不書即位的,但這裡之所以記載桓公的即位,是依照桓公的心理機而記事的。1364

據董仲的解釋,隱公是“不願”即位,桓公是“意在”奪位,《秋》是按照當事人的心理機來記事的,依賢者的心意而書以表彰其義,依人的心意而書以著明其惡。1365——這就意味著,在《秋》的標準當中,機就是事實。

這個例子所表現的可以說是公羊家眼中的秋大義,而在《秋》本也能找到確切的佐證,最典型的應該就是《秋·宣公二年》所的記載“晉趙盾弒其君夷皋”——這句話明明撼撼地指斥趙盾弒君,但事實上,弒君的不是趙盾,而是趙穿,而且,不但史官知是怎麼回事,孔子也知是怎麼回事。大家都知真兇是誰,也都知被弒的晉靈公是個昏君,而被“誣陷”的趙盾是位良臣,但依然理直氣壯地指鹿為馬,理何在呢?

據《左傳》,晉靈公謀殺趙盾未遂,趙盾開始逃亡,而在趙盾還沒有逃出晉國國界的時候,趙穿就把晉靈公殺了。晉國的史官就是那位著名的董狐,在史冊上寫下“趙盾弒其君”,還拿到朝堂上給大家看。趙盾這時候已經回來了,看到董狐這麼寫,覺得很冤枉,集洞地聲辯:“事情不是這樣的!”但董狐的回答是:“你是國之正卿,弒君發生的時候你還在國境之內,回來之又沒有懲治弒君的兇手,這樣看來,弒君的不是你又是誰呢?”來孔子對這件事給了一個評語:“董狐是古之良史,據實直錄而不作隱諱之辭;趙盾是古之良臣,卻為了史官的書寫原則而蒙受了惡名。可惜呀,如果趙盾當時逃出了國境,就可以免去弒君的惡名了。”1366

在我們看來,董狐這位良史明明沒作實錄,卻被孔子譽為“書法不隱”,這和現代人的史學觀念實在太不一樣了。錢穆曾經認定《左傳》袒護趙盾,這段所謂孔子之言如果不是偽造的,就是聽途說的。但《左傳》既提供不了更多的資訊,錢穆也提不出任何證據,這就只能本著信仰的原則去理解了,1367就像歐陽修當初提出的理由:“孔子,聖人也,萬世取信,一人而已”,而“三傳”的作者就沒有這麼高的信譽度了,所以對趙盾弒君這種記載,自然要相信《秋》而不信“三傳”。1368

再看董狐,他把弒君的罪責歸在趙盾上,一共有三個理由:第一個理由是趙盾是國之正卿,第二個理由是兇案發生時他仍在國境之內,按規矩應該對此事負責——這大概就好比一些現代國家裡如果發生了什麼社會影響非常惡劣的重大事件,即和執政官毫無關係,執政官也要引咎辭職;第三個理由是趙盾回來之並沒有追究兇手,董狐大概由此而推測趙盾在心裡是認為晉靈公該殺的,趙穿殺得對——既然趙盾以行出了這種心理,那就可以說趙盾就是弒君的兇手。

這最一點,就是誅心。誅心本來是公羊學的強項,但《公羊傳》在這一年裡沒有傳文,而在宣公六年詳記載了事件經過,風格近於《左傳》。《秋·宣公六年》記載“,晉趙盾、衛孫免侵陳”,這已是弒君事件四年之了,《公羊傳》的問答由此而來:

問:《秋》文不是說過趙盾弒君,他怎麼在這裡又出現了?難沒被治罪嗎?

答:因為手弒君的人不是趙盾而是趙穿。

問:那為什麼要把弒君的罪名扣在趙盾頭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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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義2:隱公元年(出書版)

春秋大義2:隱公元年(出書版)

作者:熊逸
型別:歷史軍事
完結:
時間:2017-10-1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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