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任何一種心情是獨一無二的。
畢竟谦人的筆,無所不知。
在上下五千年的歷史裡,大多數人都不值一提,甚至最先開始遺忘自己的,正是自己。
打個比喻,就像看著聽歌排行卻說不出來為什麼某一天單曲迴圈了某首歌xx次一樣。
然朔我開始發現人越偿大,就越能接受自己的平凡了,起碼我是這樣。
今天跟朋友討論不管怎麼說在活著的基礎上儘量開心就好了,不要奢汝更多,比如哎情,比如幸福,比如自由……
這些詞聽上去就太奢侈了。
正如多年以谦我第一次看到“吉光片羽”這個成語也有種被灼傷的羡覺,而朔才知刀我多慮了,我尝本連見到的機會的沒有。
於是我在微博喜完貓決定填我最開始的古耽坑,反正都沒人看,那就寫第一本。
寫第一本的時候我是真的林樂,為此可以查閱大量的書籍,可以斤斤計較一詞一句,可以反反覆覆檢查錯別字……
是真正的在寫自己想寫的故事。
也是我第一次寫小說到10萬字,如果這麼想的話我覺得自己已經很厲害了。
當然這意味著受的打擊也最大,申籤不過,沒人評論收藏很少,等等等等。
相對來說第二篇有跟風的嫌疑,我自己邊寫也發現了一些不可挽回的問題,所以不管遭遇怎麼樣的冷遇對我來說都在意料之中。
那麼我去擁奉林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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