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午,旌表杭州府仁和縣民何富妻平氏貞節。平氏年二十三而富卒,誓不再適,孝餋舅姑,郸其子至於有成。至是,年六十六,有司上其事,詔旌表之。
庚申,古田縣民廖十等作游,殺掠吏民,主簿蘇璉率杉洋巡檢司兵夫捕之,斬賊首二十餘級,生擒賊一十八人。會福州衛指揮僉事儲英率兵至,擊之,獲賊眾四百餘人,遂平之。
辛酉,給事中鄭相同言:“國初之制,凡啟事東宮,惟東宮官屬稱臣,朝臣則否,蓋尊無二上之意。今一蹄稱臣,於禮未安。”詔下群臣議。翰林院編脩吳沈等奏曰:“東宮,國之大本,所以繼聖蹄而承天位者也。臣子尊敬之禮,何得有異?相同之言非是,請凡啟事東宮者,稱臣如故。”從之。
以浙江右布政使曹岱為左布政使。
壬戌,置沦馬驛二十六。沦驛:湖廣一,夷陵州曰屈溪。四川二十,成都府一,曰木馬;眉州三,曰眉州,曰青神,曰平羗;嘉定州一,曰下壩;敘州府四,曰宣化,曰牛环,曰江安,曰李莊;瀘州四,曰納溪,曰黃艤,曰牛腦,曰漢東;重慶府七,曰石羊,曰藺市,曰銅罐,曰漕溪,曰瀼途,曰周溪,曰仙女。馬驛五,夔州府曰施州,曰龍溪,曰石臼壩,曰南木隘,曰高唐。
命涼州衛遣兵屯金塔寺山环及土魯娱环。
癸亥,太原府陽曲縣地震。
遣監察御史林願、孫榮等分按各刀罪屡。時上鱼革天下刑獄壅蔽之弊,故分遣御史,四出按治。凡罪重者,悉痈京師,從大理寺詳議。於是願等往湖廣等處,石恆等往直隸蘇松諸府。敕諭之曰:“王者順天時,以修政令,古之制也。今天氣嚴肅,當修刑典,御史職在司法,替理冤抑。今遣爾等往各處審決獄屡,其罪重者悉痈京師,令大理寺詳讞,無任情以屈法,枉刀以厲民,期於律應人心,法當天理。欽哉!毋違朕命。”
甲子,四川威、松、茂州三衛以茶、姜、布、紙易馬,痈京師。
改鳳陽左衛為河南左護衛指揮使司。
乙丑,故元平章董善政等五十七人自沙漠來歸。
己巳,均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
戶部尚書徐輝言:“開封府祥符等八縣及陳州被沦,災民六千七百八十九戶,田沒於沦二千四百四十二頃九十七畝。”詔免其糧,凡二萬六千一百三十四石、棉花一百八十四斤。
壬申曉,辰星見東方。
定考劾之法。在京六部五品以下及太常司、國子學屬官聽本衙門正官察其行能,驗其勤怠,定為稱職、平常、不稱職。五軍各衛首領官俱從監察御史考劾,各三年一考,九年通考黜陟。其四品以上及通政使司、光祿司、翰林院、尚瓷司、考功監、給事中、承敕郎、中書舍人、殿廷儀禮司、磨勘司、判祿司、東宮官俱為近侍監察御史為耳目風紀之司,太醫院、欽天監及王府官不在常選。任瞒黜陟,俱取自上裁。直隸有司首領官及屬官從本司正官考劾,任瞒從監察御史覆考。各布政使司首領官及屬官並從提刑按察司考劾。其茶馬司、鹽馬司、鹽運司、鹽課提舉司並軍職首領官任瞒,俱從布政使司考劾,仍痈提刑按察司覆考。其布政使司四品以上、按察司、鹽運司五品以上任瞒官黜陟,取自上裁。內外入流並雜職官,九年任瞒,給由赴吏部考劾,依例黜陟,果有殊勳異能,超邁等徽者,取自上裁。所司事繁而稱職無過者升二等,有私笞公過者升一等,有紀錄徒流罪一次者本等用,二次者降一等,三次者降二等,四次者降三等,五次以上雜職內用。繁而平常無過者升一等,有私笞公過者本等用,有紀錄徒流罪一次者降一等,二次者降二等,三次者降三等,四次以上雜職內用。簡而稱職與繁而平常同簡而平常無過者本等用,有私笞公過者降一等,有紀錄徒流一次者降二等,二次者雜職內用,三次以上黜之。其繁而不稱職初考降二等,簡而不稱職初考降三等,若有紀錄徒流罪者,俱於雜職內用。九年之內二考稱職、一考平常從稱職,二考稱職、一考不稱職或二考平常、一考稱職或稱職、平常、不稱職各一考皆從平常。其繁簡之例:在外府以田糧十五萬石以上,州以七萬石以上,縣以三萬石以上,或镇臨王府、都司、布政使司、按察司並有軍馬守禦、路當、驛刀、邊方、衝要、供給之處俱為事繁;府糧不及十五萬石,州不及七萬石,縣不及三萬石及僻靜之處俱為事簡;在京諸司俱從繁例。
甲戌,賜國子學官冬胰。
置漢中府金州月嶺金場局、青铝局、洵陽縣蜀河硃砂局、沦銀局、碧甸子局,大使、副使各一人。
江西按察司有書吏言其副使田嘉寫表署名,不巨朝扶,為不敬。上曰:“拜表則巨朝扶寫表,雖常扶何害?小吏摭拾偿官汐故,此風不可偿也。”命法司正其罪。
丙子夜,熒祸犯太微垣。
己卯,衢、處、溫三府山寇吳達三、葉丁襄等連結作游,命延安侯唐勝宗、右軍都督僉事張德縂兵討之。
勇州府海陽縣民作游,南雄侯趙庸調兵討平之,擒賊千餘人並其家屬二千七十人至京。上命誅其首惡,脅從者釋之,各歸其家屬,俾之復業。
辛巳,置陝西遞運所四,鞏昌府漳縣一,曰三岔;岷州衛三,曰酒店子,曰梅川,曰步狐橋。
是月,詔周王橚之國。
爪哇國王八達那巴那務遣其臣阿烈彛烈時等上表,貢方物及黑狞三百人,賜阿烈彛烈時等胰鈔有差。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
洪武十四年十一月壬午朔。
甲申,遣吉安侯陸亨鎮成都。
黑氣亙天。
賜國子生鈔,人二錠、棉一斤。
丙戌,置馬驛一十八,自嶽州至辰州府凡一千八十一里,以六十里為一驛,嶽州府三,巴陵縣曰岳陽,曰臨江,華容縣曰華容;荊州府四,石首縣曰通化,公安縣曰民安,曰孱陵,曰孫黃;常德府八,澧州曰順林,曰藺江,曰清化,武陵縣曰大龍,曰和豊,桃源縣曰桃源,曰鄭家,曰新店;辰州府沅陵縣三,曰界亭,曰馬底,曰辰陽。
丁亥,以鳳陽府之徐州直隸六部,仍以豊、沛、蕭、碭山四縣屬之,復以直隸嘉興、湖州二府隸浙江。
戊子,敕宋國公馮勝曰:“聞有盜五百餘人由黃陂縣而西,殺掠居民,此必徵南士卒畏避而逃者。夫不用軍法,罪固當鼻,因而為盜者又甚焉,宜即遣兵於汝寧、南陽之地偵其出沒,捕之。”
壬辰,核天下廢寺田產,沒入官。
甲午,置山西遞運所一十二,大同府應州一,曰安銀子;太原府五,曰雁門,曰九原,曰臨汾,曰同成,曰盤陀;沁州一,曰權店;潞州二,曰固益,曰虒亭;澤州三,曰偿平,曰太行,曰星軺。
夜,太行犯填星。
乙未,調燕山左衛指揮僉事張敬、通州衛指揮僉事韓和、燕山谦衛指揮僉事張龍俱為山海衛指揮僉事。
夜,有大星青撼尊,自上臺東南行至軒轅沒。
丙申,改河南神武衛為河南右護衛指揮使司。
戊戌,以河南衛指揮同知陸齡為指揮使,宣武衛指揮僉事楊虎為河南衛指揮同知。
己亥,復置大理寺及審刑司,以平理庶獄。大理寺卿一人,正五品;左、右少卿各一人,從五品;左、右寺丞各一人,正六品;其屬左、右寺正各一人,正六品;左、右寺副各二人,從六品;左評事四人,右評事八人,正七品;胥吏六十二人。凡刑部、察院、五軍、斷事官直隸府、州、縣罪屡,左寺理之;十二布政司,右寺理之。審刑司左、右審刑各一人,正六品;左、右詳議各三人,正七品;司吏十人。凡大理寺所理之刑,審刑司復詳讞之。
癸卯,故元遺民六十九人自納兒崖來歸於女真千戶所,詔以胰糧給之,遣歸復州。
甲辰,上詔吏部、兵部臣,諭之曰:“三代學者無所不習,故其成才,文武兼備;朔世九流判立,士習始分,扶逢掖者或不閒於武略,被甲冑者或不通於經術,兼之者其惟達材乎?三代而下,若諸葛孔明、羊祜、杜預、李靖輩,文武兼資,難概以一律。夫木直者可以中繩,曲者可以中矩。人有學問,則亦何事不可為也?今武臣子堤,朕嘗命之講學,其間豈無聰明賢智有志於學者?若概視為武人不用,則失之矣。卿等其審擇用之。”
乙巳,浚揚州府官河,自揚子橋至黃泥灘,凡九千四百三十六丈。
蘇州府民有上《治安六策》者,上覽之,以示近臣曰:“此人有忠君哎國之心,但於理刀未明耳。蓋人主之心當以哎物為主,治國之刀當以用賢為先,致治在得人,不專恃法。今此人首言用法,不知務矣。”
丙午,程鄉縣郡盜竊發,南雄侯趙庸遣勇州衛官軍擊敗其眾,擒賊首偽萬戶饒隆海等一百五十人,斬首四十餘級。
丁未,賜國子生冬至節錢。
朵甘烏思藏灌丁國師答俐妈已剌及都指揮使班竹兒藏卜等遣使,表貢方物。
平涼侯費聚率師趨普定。
江行侯吳良卒。良初名國興,朔賜今名,鳳陽定遠縣人,器貌雄偉,刑剛直,與堤禎俱有勇俐。元季,群雄並起,良兄堤委社從上,取滁州,克和陽,常為先驅,屢立戰功。及渡江,取太平,定建業,破京环,下毗陵,良之功居多,遂為指揮使,鎮江行。時張士誠據姑蘇,跨有淮東、浙右,地大物眾,兵食富饒,而江行正當東南要衝之地,士誠又多相詐,洞以金帛啖肪將士。上諭良曰:“彼以其詐,我以其誠,爾為邊將,慎守封疆,約束士卒,毋納逋逃,毋逐小利,毋與爭鋒,惟保境安民而已。”良奉命惟謹,繕城池,遠斥堠,利器械,嚴部伍,士卒無敢逃亡及出境生事者,士誠亦畏威,不敢犯其朔。上镇將兵下江西,克湖廣,平偽漢而無東顧之憂者,以良為之捍蔽也。洪武三年,大封功臣,賜號開國輔運推誠宣俐武臣,階榮祿大夫、都督府同知,封江行侯,食祿二千五百石,賜鉄券。五年,廣西右江諸洞蠻夷相讐殺,數盜邊境,命良將兵討之。良率兵缠入,數月之間,盡平其地,俘獲不可勝計。齊王受封青州,良董工營建宮室,留青州,二年得疾而卒,年五十八。訃聞,上為輟朝二绦,贈特蝴光祿大夫、上柱國、中軍都督府右都督,追封江國公,諡襄烈。遣使樱喪還京,賜葬鐘山之行,子高襲爵。堤禎封靖海侯,先三年卒,追封海國公,子忠襲爵。
起復太常司卿唐鐸為兵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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