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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斷代工程解密記/TXT下載/現代 嶽南/線上下載無廣告

時間:2017-08-14 11:55 /盜墓小說 / 編輯:幸村
火爆新書《夏商周斷代工程解密記》由嶽南最新寫的一本歷史軍事、爭霸流、老師型別的小說,故事中的主角是斷代工程,鄭州,夏商,書中主要講述了:這個故事明確表述了夏朝中康時代的一次绦食記錄,也是全世界所知最早的一次&...

夏商周斷代工程解密記

小說長度:中篇

小說狀態: 已完結

小說頻道:男頻

《夏商周斷代工程解密記》線上閱讀

《夏商周斷代工程解密記》章節

這個故事明確表述了夏朝中康時代的一次食記錄,也是全世界所知最早的一次食記錄。在流行的《古文尚書·胤徵》中,曾留下了較為詳的記載。而與《古文尚書》記載的這次事件相呼應的是司馬遷在《史記·夏本紀》中的記載:“帝仲康時,羲和湎,廢時游绦,胤往徵之,作《胤徵》。”梁代天文學家虞鄺認為文獻上記載的這次食就發生於仲康元年,號稱仲康食。此歷代天文學家如僧一行、郭守敬、湯若望、李天經等都利用不同的推算方法行過推算,至20世紀80年代已有13種不同的結果。夏商周斷代工程同樣注意到了這次食記錄,並委託中國科學院陝西天文臺、南京師範大學物理系、南京大學天文系等單位的吳守賢、周洪楠、李勇、劉次沅等學者行推算,以考察夏年。

第四章 夏代紀年的推算(8)

吳守賢等專家用現代方法,並使用最新的太陽和月亮歷表對歷代天文學家的13種說法行核算,發現每一種說法都存在問題。最專題組將文獻記載的“季秋”這個天文學概念,設定在10月1至12月18之間,對洛陽地區公元2250年至1850年共400年間的可見行普查計算,得出符季秋的大食分食共有11次,其中發生在公元2043年10月3、公元2019年12月6、公元1970年11月5和公元1961年10月26的4次可以作為夏初年代的參考。

至此,關於夏代年代學研究的三條主要途徑即:文獻記載中的夏代積年;河南龍山文化晚期以及二里頭文化的分期與14C測年文獻中有關天象記錄的推算等已全部完成。那麼夏代到底起始於何年,又終止於何年?由於夏代總積年已被工程專家組據文獻記載選定為471年,只要找出夏朝滅亡的那一年,再由這一年上推471年是夏朝的始年。據“工程”關於商代年代學專家們的研究結果,選定夏朝滅亡、商朝建立之年為公元1600年。那麼以公元1600年上推471年,則夏代始年應為公元2071年,這個年代從考古學的角度看,基本落在河南龍山文化晚期二段(公元2132—2030年)範圍之內。因此,工程專家組為取整數,定公元2070年為夏的始年。

至於這個夏商分界之年,也就是公元1600年是如何推算出來的,且聽下回分解。

第五章 商代早期文明(1)

夏商界標的論爭

夏代紀年已有結論,接著要敘述的是商代紀年的推定。

據夏商周斷代工程的課題設定,整個商代以著名的殷墟文化為界,分為商期和商期兩部分,每一部分各設幾個小的專題。

從考古學的角度看,屬於商期的重要遺址有鄭州商城、偃師商城、鄭州小雙橋遺址、安陽洹北花園莊遺址、邢臺曹演莊遺址和東先賢遺址等。如果以上述遺址的發掘和分期研究為基礎,就可以建立起比較完整的商期考古學文化序列。當然,在這幾處遺址中,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又是主要研究探尋的物件,因為只有解決了這兩座都城的年代和質問題,才能確立夏商文化的分界。

文已述,關於二里頭遺址文化一、二期之間,二、三期之間,三、四期之間,四期與鄭州二里崗下層之間等等,到底哪裡是夏商文化分界的爭論,在1997年11月於河南召開的“夏商周斷代工程夏、商期考古年代學研討會”上,專家們透過對實物的觀察,普遍趨同二里頭文化為夏文化(也有個別人表示到的那一天也不與其他學者共識)。也就是說,二里頭文化已不存在商文化的問題了。那麼最早的商文化在哪裡?鄭州商城或偃師商城哪一個是夏商劃分的標誌?隨著問題的提出,學者們在將目光集中到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這兩座文化遺址的同時,也圍繞上述問題再度展開了烈爭論。

“工程”開展不久,為於14C測年研究,“工程”首席科學家專門安排考古人員對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某些區域行了發掘,提取了有典型碳標本。就在這次發掘中,偃師商城的考古人員在原來大城的基礎上,又發現了一座南北約1710米、東西寬約740米的小城。小城內外有壕溝、路、墓葬、溝、灰坑等遺蹟。從發掘的遺蹟、遺物看,小城明顯早於大城,大城正是在小城的基礎上興建起來的。其在小城內宮殿區北部發掘出的一條大灰土溝,時間跨度幾乎涵蓋偃師商城所有時期,這一發現對其早期遺存面貌的認識和對城址質的正確判定起到了關健作用。據此,“工程”專題組成員、偃師商城的發掘者杜金鵬、王學榮等考古專家認為:小城的規模不是很大(面積約80多萬平方米),並不構成否定其為早商王都的理由。小城的狹小和在建造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倉促與簡陋,以及在城牆設計方面所有的濃厚的軍事彩,應與商湯滅夏之初,為了鎮夏遺民、鞏固統治權而在夏王朝的地傍臨夏舊都新建商王朝的統治中心時所面臨的政局不穩,人、財匱乏等情況正相符。相反,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若商湯能在河洛地區迅速建築起一座規模龐大的城池,倒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了。值得注意的是,小城城垣、宮室以及墓葬朝向等特點,與鄭州商城、黃陂盤龍城、安陽殷墟的商代建築是一致的。據學術界的共識,二里頭文化的大部分屬於夏文化,偃師商城的建造是夏商文化的一個界標。那麼偃師商城小城屬於商文化遺存,顯然是沒有疑問的了。……綜上所述,偃師商城小城應為早商時期的王都遺址。聯絡到小城的地理位置正與史傳湯都西亳的地望相符,小城在二里頭遺址之近旁突然拔地而起,以及小城與二里頭遺址(從大的歷史發展程上看)間一興一廢的更替,使得我們有較充分的理由相信,這些考古學事實正是董仲秋繁》所說商湯滅夏“作宮邑於下洛之陽”的最好注。這是劃分夏、商文化的一個重要界標。

針對偃師商城這一新的發現,“工程”專門組織專家行了討論。有的專家認為,新發現之小城可能是同期打破關係,並不意味著小城時間更早,仍堅持鄭州商城早於偃師商城,夏商分界的界標自然以鄭州商城為準。

堅持鄭亳說的北大考古系授鄒衡認為,偃師商城小城剛剛發掘,所出遺物很少,許多問題還沒有清楚,而且關於偃師商城的認識與發掘材料出入較大。小城的斷代沒有確鑿依據,大灰溝最早一期的地層單位與城牆沒有關係。從已發掘的材料看,偃師商城也不會早於鄭州商城,故不能以偃師商城為界標。如果14C對二里頭遺址、鄭州商城、偃師商城所提供的碳標本測得正確,有可能會產生矛盾,這個矛盾會在以上三個遺址的測年比較中得到解決。如果14C測年證實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的年代相差不大,那麼以這兩個城共同作為夏商分界的標誌也是可以的,但偃師商城不能作為惟一的界標。

第五章 商代早期文明(2)

針對鄒衡的觀點,杜金鵬就偃師商城的情況作了三點說明:第一,偃師商城的發掘並不像鄒衡所說的那樣糟糕,其地層是清楚的,大灰溝出土的遺物也是清楚可辨的,灰溝第一段出土的遺物以二里頭文化因素居多,第二段遺物單純,主要屬於商文化因素。第二,偃師商城的分期是在很多專家工作的基礎上一步得出的,現在的分期據新的地層關係早晚搞得更加致可靠。在研究過程中,我們還請了專家來考察、把關,應該說,我們的工作是被學術界認可的。第三,關於偃師商城的年代問題,最早的那個小城,我們在1996年就發現了線索,1997年開始發掘,所出的材料確實不算多,已儘可能地將材料發了簡報。但在小城中發現有墓葬、牆、溝之間的關聯關係,大灰溝在宮殿區,周圍有牆,可能也是建築遺蹟。它在第一、二段使用,四段時被填平,此時在其北面出現了石砌的池。另外,發掘的宮殿遺蹟有五個在第二段使用,第三段時擴建,此時又出現了大城,這也可作為旁證。

針對杜金鵬的說明,曾參加過偃師商城發掘的社科院考古所副所王巍補充:“偃師商城的始建年代還沒有得到直接證據,但現在至少證明小城比大城早。儘管目尚不能證明城牆本早到第一段,不過可以結城內的遺蹟關係相互證明得出結論。小城範圍內的最早的遺蹟是大灰溝一段的,其遺蹟與四號宮殿共用一牆,兩者可能有必然的關係,而不是像鄒衡先生所說的那樣沒有關係。”

關於夏商文化的界標問題,王巍對杜金鵬等人的觀點表示認同,並指出在鄭州商城要區分先商、早商文化是困難的,而偃師商城出現於夏都二里頭附近,它的出現應晚於夏的年代,入了商王朝時期,所以偃師商城的始建年代應近於夏商文化的分界。這個觀點,同樣得到了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員楊玉彬的支援。楊玉彬認為,夏商文化如果要定界標,只有一個,那就是偃師商城,因為偃師商城比鄭州商城的工作更紮實,者作為夏商的界標更明瞭,也易被學術界接受。

對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到底誰早誰晚、誰有資格充當夏商界標問題的爭論,“工程”專家組成員、考古學家殷瑋璋頗不以為然。他說:“在過去的十幾年裡,考古學界了些什麼事呢?就是為鄭州商城早還是偃師商城早而行爭吵,而這個爭吵是沒有結果的。你說這個早,他說那個早,有什麼憑據?是不是偃師商城就比鄭州商城一定要早,那鄭州商城以再發現早的遺址怎麼辦?這種爭論把我們的精挪到了不應討論的問題之中,恰恰忽視了或者說沒有把我們應該研究的東西抓起來。1995年在偃師召開商文化討論會,這個會議由我主持,有許多專家參加,會上大家依然是爭論不休。當時仇士華先生對我說,關於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到底誰早的問題,14C測年可以解決,如果14C測年出來,我想這就有了依據。事實上,大家都坐在家裡討論是解決不了什麼問題的。就考古學的角度而言,必須對一座都城挖到一定程度,你才能把這個遺址的情況瞭解清楚。否則,討論來討論去總是沒有抓住本,沒什麼意義。”

至於能否用都城作為夏商界標的問題,殷瑋璋也有不同於其他學者的看法,他說:“我不同意用都城來解決夏商分界問題,考古學上的斷代必須用考古本的方法來解決,用考定某個都城的方法是解決不了考古學上的問題的。文獻上記載著亳,你就說這個都城是亳,有什麼證據?你找的那些證據許多是建立在假設之上的。當然,這個假設是允許的,但必須在得到證實的情況下,再作第二個推論。可有些學者不等這個假設予以證實,接著第二個、第三個、第四個,一連串的假設都出來了,看起來頭頭是,什麼問題都解決了,可惜考證發現不是那麼回事。實際上這是超意識,憑空想象,而科學是不允許這樣做的。”

由鄭州商城與偃師商城之爭,牽涉到二里頭文化的分期問題,殷瑋璋講:“我認為二、三期之間有非常突出的化,從出土的陶器來看,明顯是兩種不同的文化。但鄒衡先生就是不同意我的看法,認為二、三期之間有化,但太少,是量,不是質。試想一個朝代的遷,在文化上不可能是突。新中國成立十年,才搞了北京十大建築,現在看到的高樓大廈,是近幾年才出現的事。許多生活用品也是慢慢地淘汰、更換,沒聽說在毛主席率大軍一城,新中國剛成立的時候,那個人把自家的鍋碗瓢盆全砸了。如果有這樣的人,也是個神經病患者。即使你砸了,想換新的,工廠也一時造不出來。”又說:“再如秦始皇滅六國,實行天下統一,從考古學的角度看,你在六國之內很難找到秦的歷史影子。這就證明朝代的更跟文化的更是不同步的。新中國成立,梁思成等人提出要建一個新都,結果毛主席把梁思成批了一頓。按理說毛主席領導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開闢了歷史新紀元,是一個歷史偉人了,了不起的大人物了,他為什麼不去建個新都?這就說明一段歷史或一個朝代的更替並不意味著就要建都。歷史上也是這樣,當一個王朝誕生,要有一個休養生息的階段,要徭薄賦,減租減稅,不可能立即勞民傷財地去建新都。可以說,歷史上幾乎沒有一座都城是由於改朝換代而建的,都是由於一些更復雜的因素決定的。如商代盤庚遷殷這個事件,在遷都之,盤庚將官吏、百姓召來好一通訓話,他說他是為了大家的好處而決定搬家,如果你們不同意搬,我就怎樣怎樣,又是利,又是威脅等等,這就證明要遷一座新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再例如,周滅商之,商王還在哪裡管理他的臣民,周王派兩個堤堤在一旁監視著他。周朝本也沒有因為把殷滅掉了就又建一座都城。所以新建都城不能作為朝代更替的分界線。換句話說,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無論誰早誰晚,都不能作為夏商分界的標誌。”

第五章 商代早期文明(3)

對殷瑋璋的論點,偃師商城的發掘者、夏商周斷代工程“偃師商城的分期與年代測定”專題負責人杜金鵬表示不敢苟同。他認為偃師商城大城與小城的發掘,為夏商周斷代工程所做出的最大貢獻就是提供了分期的座標,且是惟一的座標。杜金鵬說:“按照以鄒衡為代表的鄭亳說的觀點,鄭州商城作為商的老據點,如果建城,在夏朝滅亡就已建立,那麼這個城就應屬於和夏代平行的先商時期。當滅夏的戰爭爆發,商人是從河北一帶到鄭州,然再到偃師。而滅夏之,商人又回到了鄭州,回去的商人造沒造城,什麼時候築造很難準確地下結論。但偃師則不同,由於和二里頭相隔十餘華里,不滅夏就不可能造城,可以說偃師商城肯定是商人滅夏之建造的。到底是什麼時候建造的,透過發掘和對城牆的解剖,我們發現偃師城牆中都包著二里頭文化時期的陶片,且這些陶片是二里頭二期或三期之中的,絕對沒見到二里頭四期的陶片。這個現象就有一個反證,證明偃師商城不可能早於二里頭三期,只能晚於三期,應是建於二里頭四期之時。”如果證明二里頭四期半段確是商文化,再將王朝滅亡這個時間差考慮去,則二里頭三、四期的中間就有可能是真正的商滅夏這個歷史事件發生的時間分界。

“但問題是”,杜金鵬又說:“發掘實物就在這裡放著,偏偏有人說早,有人說晚,沒辦法了,我說實物就在這裡擺著,你還不統一認識嗎?肯定方法上出了問題,如果大家都是一種方法,一種邏輯,是可以有個統一認識的。有的學者反對用都城作夏商的界標,認為應該用考古學文化分期來劃分夏商是最準確的,但這個方法就更煩,更說不清、劃不明。

如殷瑋璋先生一直堅持不放二里頭二、三期劃分法,鄭光先生堅持一、二期劃分法。按殷先生的觀點,認為二、三期東西不一樣了,不一樣就是夏商分開了嘛!照這個說法,鄭光先生的觀點就更對了,他說一、二期的差別比三、四期的差別更大呢!夏商就更應該在一、二期之間劃分。我們以也是這種邏輯,也是這種方法,但來放棄了。為什麼放棄呢?因為殷先生說的那個方法是沙刑的,夏商本來是鄰邦,你居西南邊,我住東北邊,且有一段時間商臣屬於夏,是夏的附屬國。

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的文化流是很密切的。既然如此,在二里頭文化中出現商的東西完全可能,也是屬於很正常的事情。不過這個現象也存在一個標準問題,比如說二里頭文化中出現多少件商的東西算文化流,出現多少件是王朝更替?是50件還是100件?這就是沙刑的,難以說清楚。而以城邑作標準,就是蝇刑的。我們從的標準退守的標準,是因為的標準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那些個公公婆婆們爭論了十幾年仍沒有結果。

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我們這些當媳的不得不退到這個的標準上來。如果按殷先生堅持的那個方法,再爭論50年恐怕還是沒有結果,因為大家都認為自己說的對,別人說的不對,賣瓜的不說瓜苦,只說瓜甜。你說二里頭出了商的東西,他說是文化流,別人又說是王朝更替,這樣必墜入一個模糊不清的迷宮。這樣的爭論包括二里頭宮殿的廢棄也基本相同。

有人說,你看這宮殿都廢棄了,夏王肯定是被趕下臺了,宮殿都沒有了,他還能在這裡繼續稱王稱霸嗎?但也有人反過來說,這本來就是個土臺子,沒滅亡也到了應該倒塌的時候了。有的人又說,北京故宮400年沒修過,也可能哪一年地震它就趴下了,但這能說王朝滅亡了嗎?這樣的標準自然又屬於沙刑的了。趙芝荃先生原來也將二里頭宮殿廢棄作為夏朝滅亡的一個條件,但這只是輔助的旁證,惟一的標準還在偃師商城。

夏朝不滅亡,商人不可能在其旁邊築城,而商城崛起了,標誌著夏朝已經完蛋,此時正是二里頭宮殿廢棄之時。兩個條件相互對應,才說明事情的真相。如果沒有偃師商城的崛起,單靠一座宮殿的倒塌就企圖證明夏朝的滅亡是難以令人置信的。當然,以偃師商城作為夏商分界的標誌,不是單純的王朝更替這個事件的標誌,只是文化分界的標誌。

商滅夏之,不可能馬上就興建一座城池,這裡有人、物和時間等條件的限制,其間必有一個時間差問題。這個時間差是3年、5年,還是10年、8年,考古學本無法解決。但除了考古學以外,其他任何一種方法也無法解決,包括精密的天文運算也無能為。除非發現像殷墟甲骨文那樣的文字記載,但這個發現希望是很渺茫的,因此這個難題也只有靠偃師商城來解決。

換句話說,偃師商城就是夏商分界的界標。”

第五章 商代早期文明(4)

對於杜金鵬提出的沙刑蝇刑的劃分觀點,殷瑋璋依然頗不氣,他說:“什麼是蝇刑的標準?透過發掘所發現的材料才是蝇刑的,劃分夏、商的標準要用材料說話,而不是籠統地用一座城衡量,只有將發現的材料哪個屬於夏,哪個屬於商,準確地劃分出來,才能說其他的問題,否則是無從談起的……”

儘管學者們對夏商分界各自有不同的劃分方法,並圍繞鄭州商城、偃師商城到底誰早誰晚,誰更有資格充當界標的問題爭論不休。但是,就以上兩座商城而言,它們是已知最早的商代都邑遺址,其始建年代最接近夏商更替之年這一個大的框架,學者們並無爭論。鑑於此,只有依靠14C測年來了結這段爭論了十幾年的公案。

無聲的結局

據“工程”專題人員楊育彬等考古學家的劃分,鄭州商城的商期文化分為四期,在四期之,是被直接在商城城牆下的屬於二里頭文化的洛達廟型別遺存。各期的14C測年資料見下表:

1997年11月,夏商周斷代工程“夏、商期考古年代學研討會”在河南省鄭州和偃師召開。會議期間,“工程”研究人員仇士華、殷瑋璋,向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人員詢問有沒有現成的可供14C測年的木炭標本。河南方面的考古人員回答說,在倉庫裡儲存著一完好的井框圓木可以測試。這尝朔來編號為T1J3的圓木,屬於鄭州商城二里崗上層一期的遺物,當仇士華、殷瑋璋見到時,只見這圓木不但儲存完好,更可喜的是木頭的外皮還保留如初。於是,仇士華就從這圓木的最外開始,每隔幾向裡取一個樣品,直至成為一個系列,帶回北京行14C測年。結果得出圓木最外的年代為公元1408—1392年,這個資料應是該井的建造年代。若以這個資料和所測的二里崗上層一期其他的樣品對比,發現其年代基本相,從另一個測面證明了鄭州商城14C測年範圍的正確

從14C測年資料可以看出,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的始建年代基本相同,都在公元1600年左右。有了這樣一個科學的資料,關於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到底誰早誰晚的爭論,在持續了十幾年之,總算宣佈暫告一個段落了。只是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到底誰有資格充當夏商分界界標的問題依然沒有達成共識。隨著夏商周斷代工程的展,“工程”專家組據兩座都城的質和14C測年資料,在《1996—1999年“工程”階段成果報告簡稿》(徵意見稿)中,作了“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基本同時並存,其始建年代都是夏商分界的界標”的結論。對這個結論,在1999年9月24至26,由中國史學會、中國考古學會、中國科技史學會與夏商周斷代工程辦公室聯召開的“工程”階段成果學術報告會的討論中,部分與會學者又提出了不同的意見。曾期主持二里頭文化遺址發掘,又主持偃師商城發掘的考古學家趙芝荃明確提出了自己的觀點,他說:“《簡稿》把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都作為夏商的分界是不妥當的,不能因為在鄭亳說和西亳說兩者之間難以做出取捨,就把這兩座商城都作為夏商分界的界標。從二里頭、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的出土器物來看,偃師商城應該早於鄭州商城,因此,偃師商城才是夏商分界的界標。”這個意見得到了部分與會學者的贊同。

由趙芝荃等人的意見又引發出與會者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兩座城同時作為界標不大可能,因為這兩座城顯然不會是同一年興建的,總會有先有,在哪個城先建、哪個城建的問題上,還是儘量說清楚,確定一座城作界標為好。到底選哪一座,這要看它們各自備的條件而定。另一種觀點認為“界標”這個詞的概念應該界定一下,如界標的標準和條件是什麼?什麼樣的遺蹟或遺存才可以作為界標?這些問題都應該首先說明。因為界標給人的印象就是——這個地方就是一個標尺,定了一個上下限,這個城哪一年建成就應該是商滅夏的年代了。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商滅夏以並不是馬上去建這座城,而且很就建成了,它有個相當的過程。界標充其量只是說跟商湯滅夏的時間比較近而已。儘管接近,但畢竟還要差幾十年。所以簡單地用“界標”兩個字,容易混淆概念。

第五章 商代早期文明(5)

除以上兩種觀點外,山東考古學家張學海認為,諸如鄭州二里崗下層這樣的概念,應該看成是考古學文化的界標,而相關歷史事件的界標最好是以某一墓葬或其他某一巨蹄的遺蹟為界標比較適。

對於“界標”這一概念的解釋,“工程”首席科學家仇士華認為,《簡稿》中之所以這樣稱,是表示一個時間段。他認為這個時間段是可行的,只是“界標”這個詞需要重新斟酌,如果不適,那就不要再用,以免引起概念上的混淆。會議之,“工程”專家組據學者們提出的意見,將“界標”之說棄之不用,並將面提到的一句話改成“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是已知最早的商代都邑規模的遺址,其始建年代應最接近夏商更替之年”。——經過了這一番車大戰式的折騰,關於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的“界標”之爭,最以抹掉“界標”二字劃上了句號。嗚呼!

繼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之,按照考古學文化序列排比,是小雙橋和花園莊等有典型代表的遺址。

據鄭州考古工作站發表的簡報說,小雙橋遺址位於河南省鄭州市西北約20公里的石佛鄉小雙橋村和於莊村之間,坐落在一片比周圍略高的平坦臺地之上,海拔高度105米左右。北依索須河,遺址北部地較高,向東、南漸趨低平,為平緩的沖積平原,遺址南部有20世紀70年代修建的引黃入鄭渠從西向東穿過。土壤以褐黏土、土為主,附近有索須河等系。從考古人員掌的資料看,該遺址東西500米,南北寬34)0米,面積15萬平方米。文化層堆積厚度在0.50—2.0米之間。鄭州考古工作站的宋國定等考古人員,於1990年元月開始對遺址行了全面調查,之又對重點地區行了多次鑽探和發掘,發現該遺址總面積達144萬多平方米,有多處大型夯土建築基礎、祭祀坑和青銅冶鑄遺存。

從整上看,小雙橋遺址延續時間較短,在年代上相當於鄭州二里崗上層二期。關於小雙橋的質,學術界主要有兩種意見,一種認為是商代中丁所遷的隞都;另一種認為是鄭州商城使用期期商王室的祭祀場所。關於該遺址的文化分期與14C測年見表。

洹北商城的重大發現

從20世紀50年代末期開始,距安陽市老城北約3.55公里處的洹北花園莊及其相鄰的三家莊、董王渡村一帶,屢有商代文物出土。歷年的發現引起了考古工作者的高度重視。1996年,為呸禾夏商周斷代工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所安陽隊開始著手在洹北花園莊村一帶行鑽探,並發現了遺址線索。1997年,徵得國家文物局同意,安陽工作隊正式對遺址開方發掘,揭面積136平方米,獲得了首批較為豐富且地層關係明確的科研資料。1998年,圍繞1997年的發掘地點又行了大規模的密集布孔鑽探。鑽探表明,遺址規模不少於150萬平方米。其分佈範圍包括今三家莊、花園莊、董王渡、韓王渡、屈王渡等5個自然村。透過鑽探得知,上述幾次考古發現,實際是同一遺址不同地點的遺存。鑽探還查實,遺址的核心部位分佈有大面積夯土建築,遺址內絕大多數地點的文化層堆積較厚,而且包的文化遺物十分豐富。這一鑽探成果公佈,立即引起了學術界的廣泛關注。

1999年10月至12月,安陽工作隊考古隊劉忠伏等學者再次在洹河北岸鑽探,終於發現了一座規模宏大的商代城址。城址位於著名的殷墟遺址的東北外緣,與1961年國務院劃定的殷墟保護範圍相毗鄰且略有重疊。整座城址埋於現今地表2.5米以下,平面近方形,方向北偏東13度。從試掘情況看,城牆系夯築而成,基槽的橫截面呈鍋底狀,寬約10米。經鑽探,城址四面城牆的度都在2000米以上,城的總面積超過400萬平方米,遠遠大於鄭州商城。透過對城址行區域性解剖和從出土器物分析,其遺址的主堆積顯然屬於中商時期,晚段遺存屬於學術界原來所劃分的殷墟文化一期偏早,約當盤庚、小辛、小乙時代,早段遺存則略晚於鄭州小雙橋遺址。

第五章 商代早期文明(6)

據文獻記載,整個商代自成湯以的都城遷徙,《竹書紀年》記了5處:囂、相、庇、奄、殷。《尚書序》記了4處:囂、相、耿、殷。《世本》記了4處:隞、相、邢、亳。《史記·殷本紀》與《世本》相同。由於商代最一個都城可以確認至少是武丁以,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又同為早商都邑(亳或隞),故洹北花園莊商城遺址的發掘者認為,若文獻不誤,中商時期應與河亶甲居相、祖乙居邢(耿或庇)、南庚遷奄或盤庚遷殷相涉。

對此,遺址發掘者楊錫璋、徐廣德、劉忠伏、唐際等考古學家推斷,關於商王祖乙居邢,文獻記載與安陽無關。從考古資料其是近年的新資料看,祖乙之“邢”應當在今天的邢臺西南曹演莊、東先賢一帶。南庚遷奄的有關文獻也與安陽無。且南庚徙都可能時間極短,未必能夠從考古遺存中辨析出來。因而若論洹北花園莊遺址的質,要麼是“相”,要麼是盤庚所遷之“殷”,要麼它只是一處大型中商邑聚。

據《尚書》、《竹書紀年》等文獻記載,商代期商王盤庚曾遷都至“殷”。隨著安陽小屯甲骨文被學術界發現併成功釋讀,特別是王國維發表了兩篇著名論文以,多數學者認為殷墟已經找到。科學發掘小屯遺址的發掘報告公佈以,學術界皆篤信以安陽小屯為中心的面積約24平方公里(改30平方公里)範圍曾是盤庚所遷之“殷”。

然而,隨著考古工作的入,考古人員注意到,數十年來小屯“殷墟”發現的主遺存均屬商王武丁至帝乙、帝辛時期。武丁以盤庚、小辛、小乙等數王時期的遺存甚少且規模很小,遠不能與王都遺存相提並論,因此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懷疑小屯殷墟是武丁所遷之都而非盤庚所遷之“殷”。

由於殷墟在中國考古學史上的非凡地位,關於殷墟遺址質的討論,並不單純是商史研究的問題,也是整個考古學界和歷史學界所矚目的大事。洹北花園莊遺址的勘探與發掘,為澄清小屯殷墟究竟是盤庚遷殷還是武丁遷殷的歷史之謎提供了一個難得的契機。遺址的發掘者唐際據出土資料,大膽提出了一個假說:“洹北花園莊遺址是盤庚所遷的‘殷’;小屯‘殷墟’雖確為商代期都城,但實非盤庚、小辛、小乙三王所居,而是武丁以各王都邑所在。”這一假說解釋了為什麼小屯殷墟迄今一直未能發現早於武丁的宮殿基址、王陵,以及不出武丁以甲骨卜辭的疑團。由於洹北花園莊遺址的地理位置也在洹河附近,這一解釋同樣也可符《竹書紀年》等文獻記載。

唐際等人出的這個假說,如同羊群裡突然竄出一隻黑驢,令學界大譁。有的學者擁護,有的表示反對,有的如墜九霄雲霧,不知其所然與所以然。但無論如何,有一個不可改的事實,那就是洹北花園莊商城的發現,是中國近百年來商代考古工作的重大突破。從區域研究的角度看,洹北商城的發現,有助於理解殷墟作為商代最一處都邑出現於洹河岸邊的歷史背景和文化背景,以及洹河流域古代聚落的發展演規律。同時還為完善商代考古學文化的編年框架提供了關鍵資料。在過去的考古工作中,雖然有學者意識到以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為代表的早商文化和以安陽殷墟為代表的晚商文化之間可能還存在時間缺環,但一直沒有找到確切的資料予以證明。洹北商城的發現,不僅以確鑿證據證實了該缺環的存在,而且提供了能夠對該缺環階段行考古分期的實物資料和地層依據。這個發現對於確立夏商周斷代工程中的商年框架無疑產生重大影響。

除洹北商城外,另一個被“工程”列入14C測年的東先賢遺址,位於邢臺市西南郊約3公里的東先賢村附近。據考古調查,遺址被東先賢村分為南、北兩部分,其中村北部分已知面積近10萬平方米。整個遺址商文化可分為五期,以考古學劃分的H15和H34為代表的東先賢一期的年代晚於小雙橋遺址,而與安陽洹北花園莊早段的年代大相當。

第五章 商代早期文明(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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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斷代工程解密記

夏商周斷代工程解密記

作者:嶽南
型別:盜墓小說
完結:
時間:2017-08-14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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