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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大歷史/全集TXT下載/呂思勉 無彈窗下載/大守,光武,漢縣

時間:2017-08-18 22:01 /三國小說 / 編輯:容凌
主角叫光武,大守,漢縣的小說是漢朝大歷史,是作者呂思勉傾心創作的一本三國、歷史軍事、鐵血型別的小說,書中主要講述了:章邯軍棘原,晉灼曰:地名,在鉅鹿南。項羽軍漳南,相持未戰。秦軍數卻。二世使人讓章邯。章邯恐,使偿史欣請...

漢朝大歷史

小說長度:中長篇

小說狀態: 已完結

小說頻道:男頻

《漢朝大歷史》線上閱讀

《漢朝大歷史》章節

章邯軍棘原,晉灼曰:地名,在鉅鹿南。項羽軍漳南,相持未戰。秦軍數卻。二世使人讓章邯。章邯恐,使史欣請事,至咸陽,留司馬門三,趙高不見,有不信之心。史欣恐,還走其軍,不敢出故。趙高果使人追之,不及。欣至軍,報曰:“趙高用事於中,下無可為者。今戰能勝,高必疾妒吾功;不能勝,不免於。願將軍孰計之。”陳餘亦遺章邯書。邯狐疑,使侯始成使項羽,約。約未成,羽使蒲將軍夜引兵渡三戶。津名,孟康雲:在鄴西。鄴,今河南臨漳縣。軍漳南。與秦戰,再破之。項羽悉引兵擊秦軍汙上,《集解》:徐廣曰:在鄴西。大破之。章邯使人見項羽,約。項羽召軍吏謀曰:“糧少,聽其約。”軍吏皆曰:“善。”項羽乃與期洹南殷虛上。在今河南安陽縣北。已盟,章邯見項羽,而流涕為言趙高。項羽乃立章邯為雍王,置楚軍中。使史欣為上將軍,將秦軍為行。時秦二世三年七月。據《項羽本紀》,邯之叛,實由趙高迫之使然,而賈生過秦,言邯以三軍之眾要市於外。案邯為秦將二歲,失亡多,又大敗於鉅鹿,秦法嚴,迄不易將,安知其無要市之事?然非李斯,趙高立,意僅保關中,見下。接濟不絕,似亦不至遽叛。然則秦之亡,二世、趙高專意於去,而遂無意於天下事,實其大原因也。

沛公之西入秦也,碭。秦三年,二月,北昌邑。今山東金鄉縣。未下,西過高陽。文穎曰:聚邑名,屬陳留。臣瓚曰:《陳留傳》曰:在雍丘西南。酈食其說沛公襲陳留,沛公以為廣君,以其商為將,將陳留兵。三月,開封,今河南開封縣。未拔,西與秦將楊熊會戰馬。縣名,在今河南縣東。又戰曲遇東,地名,在今河南中牟縣東。

大破之。楊熊走之滎陽,二世使使斬之以徇。四月,南潁川。郡名,治陽翟,今河南禹縣。屠之,因張良遂略韓地。張良者,其先韓人。大開地,平,五世相韓。韓破,良悉以家財秦王,為韓報仇。得士,為鐵椎,重百二十斤。秦皇帝東遊,良與客狙擊秦皇帝博沙中,誤中副車。陳涉等起兵,良亦聚少年百餘人。遇沛公,屬焉。

及沛公之薛見項梁,項梁立楚懷王,良乃說項粱,立韓諸公子橫陽君成為韓王,以良為韓申徒。《集解》:徐廣曰:即司徒。與韓王將千餘人西略韓地,得數城。往來為遊兵潁川。時趙別將司馬印方渡河入關,沛公乃北,縣名,今河南孟津縣東。絕河津,南戰洛陽東,軍不利。從轅至陽城,收軍中馬騎。轅,險名,在今河南偃師縣東南,接鞏縣登封界。

令韓王成留守陽翟,與良俱南。六月,與南陽守戰犨東,犨縣名,今河南魯山縣東南。大破之,略南陽郡。南陽守走保城,守宛。沛公引兵過宛西,張良諫,沛公乃夜引軍從他還,圍宛。南陽守自剄,其舍人陳恢逾城見沛公,曰:“為足下計,莫若約降,封其守,因使止守,引其甲卒與之西。”沛公曰:“善。”七月,南陽守降,引而西,無不下者。

八月,沛公武關,入秦。趙高與其婿成陽令閻樂、趙成謀,使郎中令為內應,《集解》:徐廣曰:一雲郎中令趙成。詐為有大賊,令樂召吏發卒,追劫樂置高舍,遣樂將吏卒千餘人至望夷官斬衛令。郎中令與樂俱入,上幄。二世自殺。趙高乃悉召諸大臣、公子,告以誅二世之狀,曰:“秦故王國,始皇君天下,故稱帝。今六國復自立,秦地益小,乃以空名為帝,不可。

宜為王如故。”立二世兄子公子嬰為王,令子嬰齊,當廟見,受玉璽。齊五,子嬰與其子二人謀曰:“我聞趙高乃與楚約,滅秦宗室而王關中,今使我齊見廟,此因廟中殺我。我稱病不行,丞相必自來,來則殺之。”高使人請子嬰數輩,子嬰不行。高果自往。子嬰遂高於齊宮,三族高家,以徇咸陽。以上據《秦始皇本紀》。《李斯列傳》雲:子嬰即位,稱疾不聽事,與宦者韓談及其子謀殺高。

高上謁請病,因召入,令韓談殺之,夷其三族。《高祖本紀》雲:趙高已殺二世,使人來,約分王關中,沛公以為詐。案趙高雖用事,位素卑,安有取秦而代之之望?且高之殺蒙恬,害李斯,戮諸公子,雖競危秦,究不可謂不忠於二世;而二世亦素任高;此時忽生篡弒之謀,亦殊可怪。賈生《過秦》之論曰:“秦小邑並大城,守險塞而軍。

高壘毋戰,閉關據扼,荷戟而守之。諸侯起於匹夫,以利,非有素王之行也,其;其下未附;名為亡秦,其實利之也。彼見秦阻之難犯也,必退師,安土息民,以待其敝;收弱扶罷,以令大國之君;不患不得意於海內。藉使子嬰有庸主之材,僅得中佐,山東雖,秦之地可全而有;宗廟之祀,未當絕也。”可見保守關中,實為此時之至計。

然惟大勇者乃能豫有所割棄,此豈二世所及?抑卑逾尊、疏逾戚之不易久矣。李斯且,何有於趙高?二世所患,特諸公子,宗室疏屬,非相,危急時安知不相仗?而秦立國數百年,當危急時,宗室中亦應有奮起自效者。疑章邯軍敗,趙高或以去帝號保關中說,二世不說,且舉事悉以責之,宗室遂有乘間圖之者,釁由是生,遂至弒二世而並盡滅秦之宗室,藉敵人之以分王關中,亦所謂騎虎之不得下也,然其不能為沛公所信,則固然矣。

武關既失,秦遣將將兵距嶢關。在今陝西藍田縣東南。沛公擊之。張良曰:“秦兵尚強,未可,此亦見秦不內潰,關中未嘗不可保。願先遣人益張旗幟于山上為疑兵,使酈食其、陸賈往說秦將,啖以利。”秦將果連和,俱西襲咸陽。沛公許之。張良曰:“此獨其將叛,恐其士卒不從,不如因其怠懈擊之。”沛公引兵繞嶢關,逾蕢山,擊秦軍,大破之藍田南,遂至藍田,今陝西藍田縣。

又戰其北,秦兵大敗。明年,漢元年,冬十月,沛公至霸上。在今陝西安縣東,接藍田縣界。秦王子嬰降。沛公以屬吏,遂西入成陽。秦亡。

第二節諸侯相王

沛公入咸陽,止宮休舍,樊噲、張良諫。乃封秦重財物府庫,還之霸上。十一月,召諸縣豪傑曰:“老苦秦苛法久矣,誹謗者族,耦語者棄市。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與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傷人及盜抵罪,餘悉除去秦法,吏民皆按堵如故。凡吾所以來,為兄除害,非有所侵,毋恐。且吾所以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要束耳。”乃使人與秦吏行至縣、鄉、邑,告諭之,秦民大喜。爭持牛羊酒食,獻享軍士。沛公讓不受,曰:“倉粟多,不費民”,民又益喜,惟恐沛公不為秦王。或說沛公曰:“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強。今聞章邯降項羽,羽號曰雍王,王關中,即來,沛公恐不得有此。可急使守函谷關,毋內諸侯軍,稍徵關中兵以自益,距之。”沛公然其計,從之。是時為沛公計,擇地而王,關中自是上選。既王關中,自不肯殘其民,約法三章,不受獻享,雖有溢美之辭,當不至全非實錄也。

項羽將諸侯兵三十餘萬,行略地,至河南,遂西到新安。今河南澠池縣東。諸侯吏卒,異時繇使、屯戍過秦中,秦中吏卒遇之多無狀。及秦軍降諸侯,諸侯吏卒乘勝,多虜使之,秦吏卒。秦吏卒多竊言曰:“章將軍等詐吾屬降諸侯。今能入關破秦,大善。即不能,諸侯虜吾屬而東,秦必盡誅吾弗穆妻子。”諸將微聞其計,以告項羽。

項羽乃召黥布、蒲將軍計曰:“秦吏卒尚眾,其心不,至關中,不聽,事必危,不如擊殺之,而獨與章邯、史欣、都尉翳入秦。”於是楚軍夜擊阬秦卒二十餘萬人新安城南。行,略定秦地。至函谷關,不得入。使當陽君等擊關。項羽遂入,至於戲西。沛公左司馬曹無傷使人言於項羽曰:“沛公王關中,使子嬰為相,珍盡有之。”項羽大怒,曰:“旦饗士卒,為擊破沛公軍。”當是時,項羽兵四十萬,在新豐鴻門,孟康曰:在新豐東十七里。

案漢新豐,在今陝西臨潼縣東。沛公兵十萬,在霸上,不敵。楚左尹項伯者,項羽季也。素善張良,夜馳至沛公軍,告以事,與俱去。良入,告沛公。沛公要項伯入,約為昏姻,曰:“吾入關,秋豪不敢有所近,籍吏民、封府庫而待將軍。所以遣將守關者,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夜望將軍至,豈敢反乎?願伯言臣之不敢背德也。”項伯許諾。

謂沛公曰:“旦,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沛公曰:“諾。”於是項伯復夜去。至軍中,以沛公言報項王。因言曰:“沛公不先破關中,公豈敢入乎?今人有大功而擊之,不義也,不如因善遇之。”項王許諾。沛公旦,從百餘騎見項王。項王因留與飲。范增數目項王,舉所佩玉塊以示之者三。項王默然不應。范增起出,召項莊入,為壽,壽畢,請以劍舞,因擊沛公於坐,殺之。

項莊拔劍起舞,項伯亦拔劍起舞,常以翼蔽沛公,莊不得擊。於是張良至軍門見樊噲。樊噲入,譙讓羽。有頃,沛公起如廁,招樊噲出,令張良留謝羽,置車騎,脫獨騎,樊噲等四人持劍盾步走,間至軍。以上事詳見《項羽本紀》,詼詭幾類平話。(3)秦亡五年,天下復定於一,此乃事推移使然。當時方以秦滅六國為,詆秦曰強虎狼,安有一人,敢繼秦而帝天下?而史載范增說項羽曰:“沛公居山東時,貪於財貨,好美姬。

今入關,財物無所取,女無所幸,此其志不在小,吾令人望其氣,皆為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急擊勿失。”又稱張良入謝,獻玉斗亞,亞受,置之地,拔劍而破之,曰:“唉!豎子不足與謀,奪項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屬今為之虜矣。”七十老翁,有如是其魯莽者乎?其非實錄,不待言矣。

居數,項羽引兵西屠咸陽,殺秦降王子嬰。燒秦官室,火三月不滅。收其女而東。人或說項王曰:“關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饒;可都以霸。”項王見秦宮室皆以燒殘破;又心懷思東歸;曰:“富貴不歸故鄉,如繡夜行,誰知之者?”說者曰:“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果然。”項王聞之,烹說者。此亦事附會之辭。漢高兵弱,不足以控制中原,則思王關中。項羽世楚將,起江東,安有不用楚人之理?且漢高就封,以士懷思東歸,因用其鋒以爭天下。項羽是時,不復有所爭,都關中,何以處楚士之思歸者乎?抑盡棄楚士,獨與秦人孤居?燒秦宮室,收其女,則當時之士卒固如是,約束非易。漢高王關中,乃約束其眾,不敢為殘,抑亦分封未定,士猶有所冀望耳。使入漢中以,士謳歌思東歸,而不用其鋒,東鄉以爭天下,安知其不怨叛?怨叛之眾,又安保其不所過殘滅乎?入彭城,何為收貨美人,置酒高會哉?豈不知項羽之眾尚在齊,將兼程還救乎?故知史所稱漢之仁,項羽之,諱飾誣詆之辭多矣。

既以秦滅六國為無而亡之,自無一人可專有天下者,當分王者誰乎?一六國之,一亡秦有功之人;其如何分剖,則決之以公議;此不易之理也。《項羽本紀》曰:項羽使人致命懷王,懷王曰:“如約。”乃尊懷王為義帝。項王自王,先王諸將相,謂曰:“天下初發難時,假立諸侯以伐秦,然被堅執銳,首事,吼心三年,滅秦定天下者,皆將相諸君與籍之也。

義帝雖無功,此語,鹿諸侯言,乃古人言語以偏概全之例,非專指義帝一人。故當分其地而王之。”諸將皆曰:“善。”乃分天下,立諸將為侯王。項王、范增疑沛公之有天下,業已講解;又惡負約,恐諸侯叛之;乃謀曰:“巴、蜀險,秦之遷人多居蜀。”乃曰:“巴、蜀亦關中地也。”故立沛公為漢王,王巴、蜀、漢中,都南鄭。今陝西南鄭縣。

而三分關中,王秦降將,以距塞漢王。項王乃立章邯為雍王,王咸陽以西,都廢丘。今陝西興平縣。史欣者,故為櫟陽獄掾,嘗有德於項梁,上文雲:項梁嘗為櫟陽逮捕,乃請蘄獄椽曹咎書抵櫟陽獄掾司馬欣,以故事得已。都尉董翳者,本勸章邯降楚。故立司馬欣為塞王,王咸陽以東,至河,都櫟陽,今陝西臨潼縣。立董翳為翟王,王上郡,都高

今陝西膚施縣。徙魏王豹為西魏王,魏王咎。《豹傳》雲:咎自殺,豹亡走楚。楚懷王與豹數千人,復徇魏地。項羽已破秦,降章邯,豹下魏二十餘城,立豹為魏王。豹引精兵從項羽入關。羽封諸侯,有粱地,乃徙豹於河東。王河東,都平陽。今山西臨汾縣。瑕丘申陽者,張耳嬖臣也,先下河南,楚河上。故立申陽為河南王,都洛陽。

今河南洛陽縣。韓王成因故都,都陽翟。趙將司馬卬,定河內,數有功,故立卬為殷王,王河內,都朝歌。今河南淇縣。徙趙王歇為代王。趙相張耳,素賢,又從入關,故立為常山王,王趙地,都襄國。當陽君黥布,為楚將,常冠軍,故立布為九江王,都六。見第一節。鄱君吳芮,率百越佐諸侯,又從入關,故立芮為衡山王,都邾。今湖北黃岡縣。

義帝柱國共敖將兵擊南郡,功多,因立敖為臨江王,都江陵。今湖北江陵縣。徙燕王韓廣為遼東王。《集解》:徐廣曰:都無終,今河北薊縣。燕將臧荼從楚救趙,因從入關,故立荼為燕王,都薊。今河北北平市。徙齊王田市為膠東王。《集解》:徐廣曰:都即墨。今山東即墨縣。齊將田都,從共救趙,因從入關,故立都為齊王,都臨菑。

故秦所滅齊王建孫田安,項羽方渡河救趙,田安下濟北數城,引其兵降項羽,故立安為濟北王,都博陽。今山東泰安縣。田榮者,數負項梁,又不肯將兵從楚擊秦,以故不封。成安君陳餘,棄將印去,不從入關,《張耳陳餘列傳》:王離急鉅鹿。鉅鹿城中食盡,兵少,張耳數使人召陳餘。餘自度兵少,不敵秦,不敢。數月,張耳大怒,怨陳餘,使張黶、陳澤往讓餘,要以俱

餘使五千人令張黶、陳澤先嚐秦軍,至,皆沒。張耳出鉅鹿,與餘相見,問張黶、陳澤所在。陳餘曰:“臣使將五千人先嚐秦軍,皆歿不出。”耳不信,以為殺之,數問餘。餘怒曰:“不意君之望臣也?豈以臣為重去將哉?”乃脫解印綬,推與張耳。耳亦愕,不受。陳餘起如廁,客有說張耳曰:“天與不取,反受其咎。”耳乃佩其印,收其麾下。

餘還,亦望耳不讓,遂趨出。張耳遂收其兵。餘獨與麾下所善數百人之河上漁獵。然素聞其賢,有功於趙,聞其在南皮,今河北南皮縣。故因環封三縣。《集解》:《漢書音義》曰:繞南皮三縣以封之。番君將梅,功多,故封十萬戶侯。項王自立為西楚霸王,王九郡,都彭城。漢之元年,四月,諸侯罷戲下,各就國。當時分封,就《史記》所言功狀,所以遷徙或不封之故觀之,實頗公平。

封定而各罷兵,則其事實非出項羽一人,《自序》所以稱為“諸侯之相王”也。(4)《高祖本紀》曰:項羽使人還報懷王。懷王曰:“如約。”項羽怨懷王不肯令與沛公俱西入關而北救趙,天下約,乃曰:“懷王者,吾家項梁所立耳,非有功伐,何以得主約?本定天下,諸將及籍也。”此實極公平之言。且懷王特楚王,即謂項王、沛公當聽其命,諸侯何緣聽之?此理所不可,亦所不行,其不得不出於相王者也。

漢高之為義帝發喪也,告諸侯曰:“天下共立義帝,北面事之。”此乃誣罔之辭。南面而政諸侯,當有實,義帝豈足以堪之?三代之王,固嘗號令天下矣,及其,政由五霸。然則義帝擁帝名,而政由羽出,亦可雲有所承。既不襲秦郡縣之制,不得謂稱帝者實權皆當如秦之皇帝也。立章邯在羽入關,當時形,安知沛公能先入關?且秦吏卒尚眾,非此無以鎮之,此亦事使然也。

敗軍之將,不可以言勇,亡國之大夫,不足與圖存,韓信之說漢王曰:“三秦王為秦將,將秦子數歲矣,所殺亡不可勝計。又欺其眾降諸侯,至新安,項王詐阬秦降卒二十餘萬,唯獨邯、欣、翳得脫。秦兄怨此三人,入骨髓。今楚強以威王此三人,秦民莫也。”此豈項羽所不知,而謂王此三人,可距塞漢路乎?此時漢王之可畏,豈能甚於田榮而距之也?史欣首告章邯:“趙高用事於中,事無可為者”,豈不與董翳同功,而曰:以其有德於項梁而立之乎?

第三節楚漢興亡

《項羽本紀》曰:“項王出之國,使人徙義帝,曰:古之帝者,地方千里,必居上游。乃使使徙義帝沙郴縣,今湖南郴縣。趣義帝行。其群臣稍稍背叛之。乃令衡山、臨江王擊殺之江中。”《高祖本紀》雲:殺義帝江南。《黥布列傳》曰:“項氏立懷王為義帝,徙都沙,今湖南沙縣。乃令九江王布等行擊之。其八月,布使將擊義帝,追殺之郴縣。”《漢書·高帝紀》則雲:“二年,冬,十月,項羽使九江王布殺義帝於郴。”郴在楚極南,項羽即放逐義帝,亦不得至此,然則《黥布傳》雲都沙者是也。《項羽本紀》之郴縣二字,蓋人側注,誤入本文。義帝殆見追逐,自沙南走至郴而也。義帝在當時,既無足忌,項羽殺之何為?衡山、臨江、九江,主名尚無一定,則義帝事,實已不傳,史之所書,皆傳聞誣妄之說耳。(5)

《項羽本紀》又曰:韓王成無軍功,項王不使之國,與俱至彭城,廢以為侯,已又殺之。案既封之,不得無故復廢殺之,此亦必有其由,特今不可知耳。又云:臧荼之國,因逐韓廣之遼東。廣弗聽,荼擊殺廣無終,並王其地,此則行諸侯之約,非諸侯之約也。其諸侯之約者,則為田榮與漢王。

田榮聞項羽徙齊王市膠東而立田都,大怒。不肯遣齊王之膠東,因以齊反,擊田都。田都走楚。市畏項王,乃亡之膠東就國。案項王遠,田榮近,項王雖強,其可畏必不如田榮,此可見榮與市實不,其叛非為市也。田榮怒,追擊,殺之即墨。(6)榮因自立為齊王,而西擊殺濟北王田安,並王三齊。彭越者,昌邑人。嘗漁巨澤中為群盜。巨,今山東巨縣。陳勝、項梁起歲餘,澤間少年相聚百餘人,以為。收諸侯散卒,居巨澤中,眾萬餘人,毋所屬。榮與越將軍印,令反梁地。陳餘使張同、夏說說齊王。齊王許之。遣兵之趙。餘悉發三縣兵,與齊並擊常山,大破之。張耳走歸漢,餘故趙王歇於代,反之趙。趙王因立餘為代王,餘留傅趙王,而使夏說烈相國守代。

諸侯之相王也,漢王鱼公項羽,灌嬰、樊噲皆勸之,蕭何諫,乃止。以何為丞相。項羽使卒三萬人從漢王,楚子諸侯人之慕從者數萬人。張良辭歸韓,漢王至褒中,因說漢王燒絕棧,(7)以備諸侯盜兵,亦視項羽無東意。漢王果東兵;未必肯自絕棧,可見是時尚無叛意也。既至南鄭,諸將及士卒皆歌謳思東歸,多亡還者。韓信為治粟都尉,亦亡去。

蕭何追還之,因薦於漢王。漢王拜信為大將軍,問以計策。信對曰:“吏卒皆山東之人,夜企而望歸,及其鋒而用之,可以有大功。天下已定,民皆自寧,不可複用,不如決策東鄉。”因陳羽可圖,三秦易並之計。漢王大說,遂聽信策,部署諸將,留蕭何收巴、蜀租,給軍糧食。五月,漢王出襲雍,定雍地。八月,塞王欣、翟王翳皆降。項羽以故吳令鄭昌為韓王,距漢。

令蕭公角擊彭越,越敗角兵。時張良徇韓地,遺羽書曰:“漢得關中,如約,即止。”又以齊反書遺羽,曰:“齊與趙並滅楚。”史雲羽以故無西意而北擊齊。然漢入關,未能遽搖大局,齊摟梁、趙以叛則不然,釋漢而擊齊,亦用兵形當爾,未必由聽張良也。漢二年,十月,漢王如陝。今河南陝縣。河南王申陽降。使韓大尉韓信故韓襄王孽孫。

擊韓。韓王鄭昌降。十一月,立信為韓王。漢王還歸,都櫟陽。,正月,項羽擊田榮城陽,榮敗,走平原。今山東平原縣。平原民殺之,齊皆降楚。楚遂北燒夷齊城郭室屋,皆阬降卒,系虜其老弱女,徇齊至北海,多所殘滅。齊人相聚而叛之。三月,漢王自臨晉渡河。臨晉,今陝西大荔縣。魏王豹降,將兵從下河內,虜殷王印,至洛陽,新城三老董公新城,漢縣,在今河南洛陽縣南。

遮說漢王,於是漢王為義帝發喪,發使告諸侯曰:“天下共立義帝,北面而事之。今項羽放殺義帝江南,大逆無,寡人悉發關中兵,收三河士,南浮江、漢以下,願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義帝之,既系疑案,此雲浮江、漢而下,蓋以告南方諸侯,雲天下共立義帝,北面而事之,乃人附會之語,必非當時情實也。四月,田榮橫收得數萬人,反城陽,立榮子廣為齊王。

羽雖聞漢東,既擊齊,遂破之,而擊漢。漢王以故得劫五諸侯兵,徐廣曰:塞、翟、魏、殷、河南。應劭曰:雍、塞、翟、殷、韓。韋昭曰:塞、翟、殷、韓、魏。顏師古曰:常山、河南、韓、魏、殷。案《淮侯列傳》:漢二年,出關,收魏、河南,韓、殷王皆降,齊、趙共擊楚。時張耳已走歸漢,齊兵則自距項羽,但與漢禾史耳,顏說是也。

凡五十六萬人,東伐楚。到外黃,彭越將三萬人歸漢。漢王拜越為魏相國,令定梁地。漢王遂入彭城。收羽美人、貨賂,置酒高會。羽聞之,令其將擊齊,自以精兵三萬人南。從魯出胡陵,而從蕭今江蘇蕭縣。晨擊漢軍,而東至彭城。中,大破漢軍。漢軍皆走,相隨入谷、泗。殺漢卒十餘萬人。漢卒皆南走山,楚又追擊,至靈東睢上,靈璧,在今安徽宿縣西北。

漢軍卻,為楚所擠,多殺漢卒十餘萬人,皆入睢,睢為之不流。漢王與數十騎遁去。諸侯見漢敗,皆亡去。塞王欣、翟王翳降楚,殷王卬。呂兄周呂侯澤,將兵居下邑,縣名,在今江蘇碭山縣東。漢王往從之。稍收士卒,軍碭。漢王之至下邑,問曰:“吾捐關以東棄之,誰可與共功者?”張良曰:“九江王布,楚梟將,與項王有隙,彭越與田榮反梁地,此兩人可急使;而漢王之將,獨韓信可屬大事,當一面;即捐之,捐之此三人,則楚可破也。”漢王乃追隨何說九江王布,而使人連彭越。

初,項王擊齊,徵兵九江。九江王布稱病不往,遺將將數千人行。漢之敗楚彭城,布又稱病不佐楚。項王由此怨布,數使使者誚讓,召布。布愈恐,不敢往。隨何往說,布果叛楚。五月,漢王屯滎陽,蕭何發關中老弱未傅者悉詣軍,韓信亦收兵與漢王會,兵復大振。與楚戰滎陽南京、索間,破之。築甬屬河,以取敖倉粟。

魏王豹謁告視疾,至則絕河津,反為楚。六月,漢王還櫟陽,立大子。引灌廢丘,廢丘降,章邯自殺。八月,漢王如滎陽。使酈食其往說魏王豹,豹不聽。漢以韓信為左丞相,與曹參、灌嬰俱擊魏。九月,信等虜豹,傳詣滎陽,定魏地。使請兵三萬人,願以北舉燕、趙,東擊齊,南絕楚糧。漢王與之。初,漢擊楚,使告趙,與俱。

陳餘曰:“漢殺張耳乃從。”於是漢王人類張耳者斬之,持其頭遺陳餘。餘乃遣兵助漢。漢之敗於彭城,餘亦復覺張耳不,即背漢。漢遣張耳與韓信俱,破代,夏說閼與。今山西和順縣。三年,冬,十月,以兵數萬,東下井陘。趙王、陳餘聚兵井陘,號稱二十萬。廣武君李左車說成安君:“溝高壘勿與戰。假臣奇兵三萬人,從間路絕其輜重。”不聽。

韓信遂下,破趙軍,斬成安君,趙王歇。《張耳陳餘列傳》雲:追殺趙王歇襄國。生得廣武君。從其策,發使使燕。燕從風而靡。乃遣使報漢,因請立張耳為趙王,以鎮其國。漢王許之。信之下魏、代,漢輒使人收其精兵詣滎陽以距楚。楚數使奇兵渡河擊趙,趙王耳、韓信往來救趙,因行定趙城邑,發兵詣漢。隨何既說黥布,布起楚。

楚使項聲、龍且布,布戰,不勝。十二月,布與隨何間行歸漢。漢王分之兵。與俱收兵,至成皋。今河南泛縣。項羽數侵奪漢甬,漢軍乏食。夏,四月,項羽圍漢滎陽,漢王請和。割滎陽以西者為漢。亞勸項羽急滎陽。五月,將軍紀信詐為漢王降楚。漢王與數十騎遁。令御史大夫周苛、魏豹、樅公守滎陽,周苛、樅公殺魏豹。漢王出滎陽,至成皋。

自成皋入關收兵,復東。轅生說漢王:“出武關,項王必引兵南走。王缠初,令滎陽、成皋間且得休息。使韓信等得輯河北趙地,連燕、齊。君王乃復走滎陽。如此,則楚所備多,分,漢得休息,復與之戰,破之必矣。”漢王從其計,出軍宛、葉間。葉,今河南葉縣。與黥布行收兵。羽聞漢王走宛,果引兵南。漢王堅不與戰。是月,彭越渡睢,與項聲、薛公戰下邳,破殺薛公。

羽使終公守成皋,而自東擊彭越。漢王引兵北擊破終公,覆軍成皋。六月,羽已破走彭越,聞漢覆軍成皋,乃引兵西。拔滎陽城,烹周苛,殺樅公,而虜韓王信。遂圍成皋。漢王跳。北渡河,宿小修武。今河南獲嘉縣。自稱使者,晨馳入張耳、韓信,奪之軍。令張耳備守趙地,拜韓信為相國,收趙兵未發者擊齊。漢王得韓信軍,復大振。

八月,臨河南鄉,軍小修武。復戰。郎中令鄭忠說止漢王,漢王聽其計。使盧綰、劉賈將卒二萬人,騎數百渡馬津,在河南縣。佐彭越燒楚積聚,復擊破楚軍燕郭西。燕縣,古南燕國,今河南延津縣。下睢陽、外黃十七城。睢陽,今河南商丘縣。九月,羽謂海侯大司馬曹咎曰:“謹守成皋。即漢王鱼跪戰,慎勿與戰,勿令得東而已。

我十五,必定梁地,復從將軍。”羽引兵東擊彭越。初,項羽釋齊歸擊漢,因連與漢戰,以故田橫復得收齊城邑,立榮子廣為齊王,而橫相之,專國政。政無巨,皆斷於相。聞韓信且東,使華毋傷、田解軍於歷下,今山東歷城縣。以距漢。漢使酈生說下齊王廣及其相橫,橫以為然;解其歷下軍。四年,十月,韓信用蒯通計,襲破齊。齊烹酈生。

王廣東走高密,今山東高密縣。相橫走博陽。今山東泰安縣。羽使從兄子項它為大將,龍且為裨將,救齊。此從《漢書·項籍傳》。《史記·項羽本紀、淮侯、田儋列傳》,皆僅雲龍且,《高祖本紀》作龍且、周蘭。漢果數成皋戰,楚軍不出,使人之,數,大司馬咎怒,渡兵泛。士卒半渡,漢擊之,大破楚軍,大司馬咎、史欣皆自剄泛上。

漢王引兵渡河,復取成皋,軍廣武,孟康曰:於滎陽築兩城相對,名為廣武,在敖倉西山上。就敖倉食。羽下樑地十餘城,聞海侯破,乃引兵還。軍廣武,與漢相守。十一月,韓信與灌嬰擊破楚軍,殺龍且,追至城陽,虜齊王廣。齊相田橫自立為齊王,奔彭越。關中兵益出,而彭越、田橫居梁地,往來苦楚兵,絕其糧食。韓信已破齊,使人言曰:“齊邊楚,不為假王,恐不能安齊。”漢王怒,鱼公之。

張良曰:“不如因而立之,使自為守。”二月,遣良印立信為齊王。項王使盱眙人武涉往說齊王信反漢,與楚連和,三分天下而王之。武涉已去,蒯通知天下權在韓信,說以三分天下之計。信猶豫,遂不聽。七月,立黥布為淮南王。八月,項羽自知少助,食盡;韓信又兵擊楚,羽患之。漢使侯公說羽。羽乃與漢約:中分天下。割鴻溝以西為漢,以東為楚。

九月,歸大公、呂。彭城之敗,審食其從大公、呂間行,反遇楚軍,羽常置軍中以為質。羽解而東歸。漢王西歸,張良、陳平諫曰:“今漢有天下大半,而諸侯皆附,楚兵罷食盡,此天亡之時,不因其幾而遂取之,所謂養虎自遺患也。”漢王從之。五年,十月,漢王追項羽。至陽夏南,止軍,與齊王信、魏相國越期會擊楚。至固陵,今河南淮陽縣西北。

不會。楚擊漢軍,大破之。漢王復入塹而守。謂張良曰:“諸侯不從,奈何?”良對曰:“楚兵且破,未有分地,其不至固宜。君王能與共天下,可立致也。齊王信之立非君王意,信亦不自堅。彭越本定梁地,始君王以魏豹故,拜越為相國,今豹,越亦望王,而君王不早定。今能取睢陽以北至穀城,今山東東阿縣。皆以王彭越,從陳以東傅海與齊王信。

信家在楚,其意復得故邑。能出捐此地,以許兩人,使各自為戰,則楚易敗也。”於是漢王發使使韓信、彭越。此實平敵相約分地,非漢王能封之也。至,皆引兵來。十一月,劉賈入楚地,圍壽。今安徽壽縣。漢亦遣人楚大司馬周殷。殷畔楚,以屠六。,今安徽廬江縣。舉九江兵,黥布,並行屠城。今安徽靈縣。隨劉賈皆會。

十二月,圍羽垓下。李奇曰:沛洨縣聚邑名,在今安徽靈璧縣東南。羽夜聞漢軍四面皆楚歌,知盡得楚地,從八百餘人,直夜潰圍南出馳走。平明,漢軍乃覺之。令騎將灌嬰以五千騎追之。項王渡淮,騎能屬者百餘人耳。至陵,縣名,在今安徽定遠縣西北。迷失。問一田,田紿曰:“左。”左,乃陷大澤中。以故漢追及之。項王乃復引兵而東。

至東城,見第一節。乃有二十八騎。漢騎追者數千人。項王自度不得脫,謂其騎曰:“吾起兵至今八歲矣,七十餘戰,所當者破,所擊者,未嘗敗北,遂霸有天下。然今卒困於此,此天之亡我,非戰之罪也。今固決,願為諸君決戰,必三勝之;為諸君潰圍斬將刈旗;令諸君知天亡我,非戰之罪也。”乃分其騎以為四隊,四鄉。漢軍圍之數重。

項王謂其騎曰:“吾為公取彼一將。”令四面騎馳下,期山東為三處。於是項王大呼馳下,漢軍皆披靡。遂斬漢一將與其騎會為三處,漢軍不知項王所在,乃分軍為三,復圍之。項王乃馳,復斬漢一都尉,殺數十百人。復聚其騎,亡其兩騎耳。乃謂其騎曰:“何如?”騎皆伏曰:“如大王言。”於是項王乃東渡烏江。今安徽和縣。烏江亭檥船待,謂項王曰:“江東雖小,地方千里,眾數十萬人,亦足王也,願大王急渡。

今獨臣有船,漢軍至,無以渡。”項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為?且籍與江東子八千人渡江而西,今無一人還,縱江東兄憐而王我,我何面目見之?縱彼不言,籍獨不愧於心乎?”乃令騎皆下馬步行,持短兵接戰。獨籍所殺漢軍數百人。項王亦被十餘創,顧見漢騎司馬呂馬童,曰:“若非吾故人乎?”乃曰:“吾聞漢購我頭千金,邑萬戶,吾為若德。”乃自刎而

楚地皆降漢,獨魯不下,乃持項王頭示魯,魯兄乃降。初,懷王封項籍為魯公;及其,魯最下;故以魯公禮葬項王穀城。項羽所立臨江王共敖谦鼻,子尉嗣為王,不降,遣盧綰、劉賈擊虜尉。田橫懼誅,與其徒屬五百餘人入海,居島中。高帝恐,使使赦橫罪,召之。未至,自剄。

劉、項成敗,漢得蕭何以守關中,韓信以下趙、代、燕、齊,而楚路為彭越所擾,兵少食盡,固為其大原因。然漢何以得蕭何、信、越等,而楚信如英布、周殷等,且紛紛以叛乎?高祖置酒洛陽官,曰:“列侯諸將,無敢隱朕,皆言其情。吾所以有天下者何?項氏之所以失天下者何?”高起、王陵對曰:“陛下慢而侮人,項羽仁而人,然陛下使人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予之,與天下同利也。項羽妒賢嫉能,有功者害之,賢者疑之,戰勝而不予人功,得地而不與人利,此所以失天下也。”高祖曰:“公知其一,未知其二:夫運籌帷帳之中,決勝於千里之外,吾不如子,填國家,百姓,給饋餉,不絕糧,吾不如蕭何,連百萬之軍,戰必勝,必取,吾不如韓信。此三人皆人傑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項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為我也。”高祖所言,與高起、王陵所說,其實是一。韓信曰:“項王使人,有功當封爵者,印刓弊,忍不能予。”陳平言:“項王不能信人,其所任,非諸項,即妻之昆,雖有奇士不能用。”酈食其說齊王,亦言項羽非項氏莫得用事。蓋項氏故楚世家,其用人猶沿封建之世卑不逾尊、疏不逾戚之舊,漢高起於氓庶,則不然也。然是時知勇之士,固不出於世祿之家,此其所以一多助、一寡助乎?然則劉、項之興亡,實社會之遷為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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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史事:項王非特別殘

(2) 史籍:二世責去疾、斯、劫。斯對書,皆偽,蓋疾惡法學者所為。公文可偽如唐書雲諫武朔玫矣。婁敬勸都關中真,其言乃如治儒學者偽也。凡辭令皆可由執筆者為之。

(3) 史事:鴻門會如平話,指鹿為馬。

(4) 史事:諸侯之相王,當時無一人有之之理。

(5) 史事:義帝之,韓王成之亦必有其由。

(6) 史事:田榮叛非以田市之自徙。

(7) 史事:漢燒棧時無叛意,蓋以防士卒之亡。漢王都櫟陽,三月乃再出。

第二章漢初事蹟

第一節高祖初政

漢五年,既滅項籍。二月,楚王韓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故衡山王吳芮、王芮詔曰:諸侯立以為王,項羽侵奪之地,謂之番君,故是時稱故。趙王張敖、耳子,見下。燕王臧荼上尊號,漢王即皇帝位於氾之陽。自義帝亡,惟項羽稱霸王,為諸侯,然諸侯多叛之,至此,天下始復有共主矣。

夏,五月,兵皆罷歸家。詔曰:“諸侯子在關中者,復之十二歲,其歸者半之。民或相聚保山澤,(1)不書名數。今天下已定,令各歸其縣,復故爵田宅。吏以文法訓辨告,勿笞。民以飢餓自賣為人婢者,皆免為庶人。軍吏、卒會赦,其亡罪會赦得免罪及本無罪。而亡爵及不大夫者,皆賜爵為大夫。故大夫以上,賜爵各一級,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下皆復其及戶,勿事。”又曰:“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諸侯子及從軍歸者,甚多高爵。吾數詔吏:先與田宅,及所當於吏者亟與。爵或人君,上所尊禮,久立吏,曾不為決,甚亡謂也。異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令、丞與亢禮,今吾於爵非也,吏獨安取此?且法以有功勞行田宅,今小吏未嘗從軍者多,而有功者顧不得,背公立私,守、尉、訓甚不善,其令諸吏善遇高爵,稱吾意。且廉問,有不如吾詔者,以重論之。”此皆所以肤胃為兵及失職者也。相游之際,此輩往往無家室可歸,又或習於戰鬥盧掠,不肯事生產,實為致之原。有以肤胃之,則俱休息乎無為,而原塞矣。韓信言天下已定,民皆自寧,不可複用,高帝時,諸侯叛者,迄不能有成,以此。

齊人婁敬戍隴西,過洛陽,見齊人虞將軍曰:“臣願見上言事。”虞將軍言上,上召問。敬說曰:“秦地被山帶河,四塞以為固。卒然有急,百萬之眾可也。因秦之故,資甚美膏腴之地,此所謂天府者也。陛下入關而都之,山東雖,秦之故地,可全而有也。”上疑之。左右大臣皆山東人,多勸上都洛陽。“雒陽東有成皋,西有殽、黽,倍河,鄉伊、雒,其固亦足恃。”留侯曰:“雒陽雖有此固,其中小,不過數百里。田地薄,四面受敵,此非用武之國也。夫關中,左殽、函,右隴、蜀,沃千里,南有巴、蜀之饒,北有胡苑之利。阻三面而守,獨以一面專制諸侯。諸侯安定,河、渭漕輓天下,西給京師;諸侯有,順流而下,足以委輸。此所謂金城千里,天府之國也。敬說是也。”於是高帝駕,即西都關中。賜敬姓劉氏。觀劉敬及留侯之說,知是時漢尚未敢全有天下,(2)其數年之間,異姓諸侯叛者,無不敗亡,覆成郡縣之局,尚非是時所及料也。漢高於東方非有柢,關中則用之已數年,自因循舊業,亦非盡因地理形。以此而議項羽之背關懷楚,語見《史記·項羽本紀》:背關,謂不都關中也。顏師古曰“謂背約不王高祖於關中”,繆矣。為致亡之由,繆矣。

九月,徙諸侯子關中,此蓋其不能歸者。九年十一月,又徙齊、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懷氏、田氏五姓關中,與利田宅,其事亦由劉敬之說。(已見第二章第一節。)

六年,十月,令天下縣、邑城。此與秦之夷郡縣城適相反,蓋時承揭竿斬木之防人民之叛,與秦之專猜忌豪族者異也。十二月,詔曰:“天下既安,豪傑有功者封侯,新立,未能盡圖其功。居軍九年,或未習法令,或以其故犯法,大者、刑,吾甚憐之,其赦天下。”此亦所以肤胃曾從軍者也。

七年,二月,自櫟陽徙都安。蕭丞相營作未央官,立東闕、北闕、殿、武庫、大倉、八年,高祖東擊韓王信餘寇於東垣,今河北正定縣。還,見官闕壯甚,怒,謂蕭何曰:“天下匈匈,苦戰數歲,成敗未可知,是何治官室過度也?”何曰:“天下方未定,故可因遂就宮室。且夫天子以四海為家,非壯麗無以重威,且亡令世有以加也。”高祖乃說。何之言,實文過免罪之辭。聞安民可與行義,勞民易與為非矣,未聞天下匈匈,可因之以興勞役。昧旦丕顯,世猶怠,豈有先為過度之事,而冀世之無所加者乎?論史者多稱何能鎮關中,實則其為繭絲殊甚。(3)彭城之敗,何發關中老弱未傅者悉詣軍,是時楚、漢戰爭方始,則其此所發,皆本無役籍者可知也。是歲,關中大飢,米斛萬錢,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漢。《食貨志》言秦錢文曰半兩,重如其文,漢興,以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莢錢,(4)不軌逐利之民,蓄積餘贏,以稽市物,騰躍,米至石萬錢,馬至匹百金,即此時事也。廢重作,而又放民私鑄,物之騰踴宜矣。顧歸咎於民之逐利,可乎?然則漢之刻剝其民,而為史所不詳者多矣。

第二節高祖翦除功臣

封建之制,至秦滅六國,業已不可復行。然當時之人,不知其不可行也。乃以秦滅六國,為反常之事。陳涉一呼,舊邦悉復;戲下之會,益以新封;幾謂帶礪河山,可傳苗裔,然不可行者,終於不可行也。五年擾攘,所建侯王,幾無不隕命亡國,耗矣。然人仍不知其不可行也,於是有漢初之封建。

漢初之封建,先以異姓諸侯王。高祖與功臣戮共定天下,其勞亦相等耳,一人貴為天子,而其餘則無尺土之封,必非情理之所安,觀高祖成敗未可知之言;劉敬山東雖,秦地可全之說;則數年之間,翦滅殆盡,不獨非諸侯王所及料,抑亦非漢之君臣始願所及也。劉季之不可信,韓信豈不知之?而終距蒯徹三分之計,其以此與?

第三節高祖和匈

自戰國以,中國所遇者多山戎,至秦、漢之世,乃與騎寇遇,《先秦史》已言之。第八章第一節。騎寇之強大者,則匈也。《史記·匈列傳》,舉古來北狄,悉羅而致之一篇之中。一若其皆與匈同族者,固為非是。然匈漸漬中國之文化確頗。《史記》曰:“匈,其先祖夏氏之苗裔也。曰淳維。”固無確據,然繫世所傳,多非虛罔,讀《先秦史》可見。

文化恆自一中心傳播於其四面;文明民族中人,入蠻部落,為之大者,僂指難悉數;則《史記》此語,雖不能斷其必確,亦無由斷其必誣,此固無足論,然匈文化,受諸中國者甚多,則彰彰矣。其最大者,當為與中國同文。《元史譯文證補》曰:“羅馬史謂匈西徙,有文字,有詩詞歌詠。當時羅馬有通匈文者,匈亦有通拉丁文者,惜世無傳焉。”案《匈列傳》言漢遺單于書,牘以尺一寸,中行說令單于遺漢書以尺二寸牘,及印封,皆令廣大。

則其作書之,實與中國同。從來北狄書疏,辭意類中國者,莫匈若,初未聞其出於譯人之飾。《漢書·西域傳》曰:“自且末以往,有異乃記。”記其與中國異,而略其與中國同者,當時史法則然,然則史於安息明著其畫革旁行為書記,而於匈文字,獨不之及,正可證匈與中國同文也。攘斥騎寇者,始於趙武靈王,林胡樓煩等,皆為所滅,而匈以地遠獲自存。

秦始皇使蒙恬斥逐匈時,匈單于曰頭曼。匈稱其君曰撐犁孤單于。撐犁,天也,孤,子也,單于者,廣大之貌也。北族無稱其君為天子者,而匈獨有是稱,蓋亦受諸中國者也。頭曼不勝秦,北徙十餘年,而蒙恬,諸侯畔秦,中國擾,諸秦所徙適戍邊者皆復去,於是匈得寬,復稍度河南,與中國界於故塞。《史記·匈列傳》文。

自蒙恬取河南至其,實不及十餘年,蓋古書辭不審諦,亦或頭曼北徙,實在蒙恬收河南地之也。《漢書·高帝紀》:二年,六月,興關中卒乘邊塞。匈之復度河南,當在此時。單于有大子名冒頓,有所閼氏,生少子。單于廢冒頓,立少子。冒頓殺單于,破滅東胡王,西擊走月氏,南並樓煩、羊河南王。如淳曰:羊王居河南。

侵燕、代,悉復收蒙恬所奪地,與漢關故河南塞,至朝那、今甘肅平涼縣。膚施,遂侵燕、代。是時漢兵與項羽相距,中國罷於兵革,以故冒頓得自強。控弦之士三十餘萬。《史記》雲:“自淳維以至頭曼,千有餘歲,時大時小,別散分離,尚矣,其世傳不可得而次雲。然至冒頓而匈最強大,盡從北夷,而南與中國為敵國。”《史記》此語,蓋謂匈先世之事,雖不可盡記,然其皆不如冒頓時之強大,則猶有可知,此亦可見匈史事,非盡無徵也。(5)匈中當自有傳說,漢人亦或知其略,特未嘗筆之於書。

從北夷,蓋指漠南近塞之國,又北渾窳、屈、丁靈、鬲昆、薪犁之國,則漠北亦為所懾。丁靈,亦作丁令、丁零,即世之鐵勒,其所佔之地甚廣。匈此時所,蓋在蒙古、西伯利亞之間,鬲昆,即堅昆,當在其西北,見第三章第十三節。薪犁《漢書》作龍新犁,龍字為誤衍,抑《史記》奪佚,難考。薪犁蓋民族名,《李斯列傳》斯諫遂客書曰“乘離之馬”,離似即薪犁。(6)疑亦近塞之族,奔而北者也。

蒙古高原與中國內地相抗之局,成於此矣。

漢與匈構兵,始於平城之役。時匈援韓王信之兵皆敗,高帝乘勝北逐之,多步兵。高帝先至平城,上登。平城旁高地。為匈所圍,七,用陳平計得出。《陳丞相世家》雲“用平奇計,使單于閼氏”;《韓王信列傳》雲“上使人厚遺閼氏,閼氏說冒頓”;《匈列傳》雲“冒頓與王黃、趙利期不來,疑其與漢有謀,亦取閼氏之言”;此非情實。(7)《陳丞相世家》又云“其計秘,世莫得聞”;《漢書·匈列傳》載揚雄諫距單于朝書亦曰“卒其所以得脫者,世莫得而言也”;又載武帝大初四年詔“高皇帝遺朕平城之憂,昔襄公復九世之仇,《秋》大之”;則必有如顏師古所言,其事醜惡者。

案《史記》言匈“自左右賢王以下至當戶,大者萬騎,小者數千,凡二十四,立號曰萬騎”,所謂控弦之士三十餘萬,蓋單于之眾計之。匈能彎弓,盡為甲騎,則其丁壯之數,即其控弦之數。南單于降漢,戶勝兵,數皆可考,勝兵之數,約當數四之一強。然則匈,不過百餘萬。故賈生謂其不過漢一大縣。以中國之制之,實綽乎有餘。

然漢是時,方務休養生息,亦且命將則懲韓王信之事,自將則不能專於匈,故遂用劉敬之策,(8)與之和,事見《史記·敬傳》,曰:上問敬,敬曰:“天下初定,士卒罷於兵,未可以武也。冒頓殺代立,妻群,以為威,未可以仁義說也。獨可以計久遠,子孫為臣耳,然恐陛下不能為。”上曰:“誠可,何謂不能?顧為奈何?”對曰:“陛下誠能以適公主妻之,厚奉遺之,彼知漢適女,厚,蠻夷必慕,以為閼氏,生子必為大子,代單于,何者?貪漢重幣。

陛下以歲時漢所餘彼所鮮數問遺,因使辯士風諭以禮節。冒頓在固為子婿,則外孫為單于,豈嘗聞外孫敢與大抗禮者哉?兵可無戰,以漸臣也。若陛下不能遣公主,而令宗室及官詐稱公主,彼亦知,不肯貴近,無益也。”高帝曰:“善。”公主。呂朔绦夜泣曰:“妾惟大子一女,奈何棄之匈?”上竟不能遣公主,而取家人子名為公主妻單于。

使敬往結和約。《匈列傳》曰:歲奉匈絮、繒、酒、米、食物各有數,約為昆《漢書》作兄,案古稱結昏姻為兄,見《禮記·曾子問》。以和。蓋薦女贈遺,實當時議和之兩條件也。以結昏姻羈縻目,隱為漸臣之計,古列國間固多此事,劉敬乃戰國策士之流,其畫此計,固無足怪。至是時匈之形,與此之蠻夷不同,非復此策所能臣屬,則曠古未開之局,往往非當時之人所能知,亦不足為敬咎。

必遣適公主,乃傳者附會之辭,不足信。要之以薦女贈遺為和戎之計,以和戎息民而免反側者之乘釁,則當為敬所畫而高帝用之耳。然以薦女贈遺結和,遂為漢家故事,併為世所沿襲矣。賈生曰:“夷狄徵令,是主上之也。天子共貢,是臣下之禮也。足反居上,首顧居下,倒縣如此,莫之能解,猶為國有人乎?”雖曰一時之計,究可也,況遂沿為故事乎?始作俑者,不得辭其責矣。

然百姓新困於兵,又內多反側者,固不得不如此,故內爭未有不召外侮者也。

第四節漢初功臣外戚相誅

內任外戚,(9)外封建宗室,此漢初之治法也。知此,則可與言呂氏之事矣。

《齊悼惠王世家》曰:朱虛侯嘗入侍高燕飲,高令為酒吏。章自請曰:“臣將種也,請得以軍法行酒。”高曰:“可。”酒酣,章飲,歌舞。已而曰:“請為大言耕田歌。”高兒子畜之,笑曰:“顧而知田耳,若生而為王子,安知田乎?”章曰:“臣知之。”大曰:“試為我言田。”章曰:“耕溉種,立苗疏,非其種者,鋤而去之。”呂默然。

頃之,諸呂有一人醉,亡酒。章追,拔劍斬之。而還報曰:“有亡酒一人,臣謹行法斬之。”大左右皆大驚,業已許其軍法,無以罪也。因罷。自是之,諸呂憚朱虛侯,雖大臣皆依朱虛侯,劉氏為益強。此又東人之言。朱虛侯在當時,安敢觸犯大如此?燕飲而行軍法,古未之聞,果許之遂無以罪,大安得老悖至此乎?朱虛侯之意,蓋徒謀立其兄,本非有所惡於呂氏,即齊王亦然。

之不得立,則以齊在當時,聲可畏,抑朱虛、東牟之椎埋,未始非招忌之一端也。《悼惠王世家》言:王既殺召平,發兵,使祝午東詐琅王曰:“齊王自以兒子,年少不習兵革之事,願舉國委大王。大王自高帝將也,習戰事。齊王不敢離兵,臣請大王:幸之臨菑,見齊王計事,並將齊兵以西。”琅王信之,西馳見齊王。齊王因留琅王,而使祝午盡發琅國,而並將其兵。

王既見欺,乃說齊王曰:“悼惠王,高帝子,推本言之,大王高皇帝適孫也,當立。今諸大臣狐疑未有所定,而澤於劉氏,最為年,大臣固待澤決計。今大王留臣,無為也,不如使我入關計事。”齊王以為然。乃益王。琅王至安,遂與於立文帝之謀。蓋琅王始以齊王為兒子而為所欺,齊王卒又以急於位,而為琅王所賣矣。

齊雖強,然西公偿安,固有所不逮,而名亦弗正,乃不得不俯首罷兵,雖朱虛侯,亦不料其徒為漢大臣驅除難也。此又以見年少椎埋者,卒非老而習事者敵也。然齊王兄,既存覬覦之心,其謀終不能以此而遂已。孝文帝元年,盡以高時所割齊之城陽、琅、濟南郡復與齊,而徙琅王王燕。是歲,齊哀王卒,大子則立,是為文王。

明年,漢以齊之城陽郡立朱虛侯為城陽王,濟北郡立東牟侯為濟北王,即割齊地以酬朱虛、東牟之功,其計可謂甚巧。(12)《漢書·高五王傳》雲:始誅諸呂時,朱虛侯章功大,大臣許以趙地王章,以梁地王興居。及文帝即位,聞朱虛、東牟初立齊王,故黜其功,此言亦非實錄。朱虛、東牟之立其兄,事甚明,文帝豈待即位知之?文帝竟違漢大臣故約,則可謂有決矣。

又明年,四月,城陽王薨。五月,匈入居北地、河南為寇,上幸甘泉,遣丞相灌嬰擊匈。匈去,上自甘泉幸大原。濟北王聞帝之代,自擊匈,乃反,襲滎陽。於是詔罷丞相兵,以棘蒲侯柴武為大將軍,將四將軍十萬擊之。八月,虜濟北王,自殺。是時文帝之位久定,即有匈之釁,大位亦豈可妄?東牟之寡慮倾洞如此,況朱虛乎?苟為義而先利,不奪不饜,然則即立齊王,又豈可一安也?封建之為自樹兵,信矣。

然當時劉氏之不亡,又不可謂非同姓諸侯之。平、勃等之代王也,代王問左右。郎中令張武等議:“漢大臣皆故高帝時大將,習兵,多謀詐。此其屬意非止此也,特畏高帝、呂大威耳。今已誅諸呂,新啑血京師。此以大王為名,實不可信。願大王稱疾毋往,以觀其。”獨中尉宋昌勸王行,曰:“高帝封王子,地犬牙相錯,此所謂盤石之宗也,天下其強。”其言可謂得事情,不徒漢大臣之不敢有異意以此,即呂氏,始終不敢萌取劉氏而代之之心,亦未必不以此也。《漢書·諸侯王表》曰“高祖創業,不暇給,孝惠享國又,高女主攝位,而海內晏如,亡狂狡之憂,卒折諸呂之難,成太宗之業者,亦賴之於諸侯也”,自是平情之論。

然則漢初之封建,固不可謂無輔之效矣。蘧廬可一宿而不可久處也,雖不可久處,而又不能謂無一宿之用,此言治之所以難也。呂氏之敗,張皇廢處北宮,孝文元年薨。張偃,孝文元年復廢為侯。信都、樂昌二侯以非正免。樊噲卒於孝惠六年,子伉,嗣為舞陽侯,坐呂氏誅。孝文元年,紹封其子市人為侯。

第五節漢初休養生息之治

《史記·平準書》述漢武帝初年情形雲:“漢興七十餘年之間,國家無事。非遇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皆,而府庫餘貨財。京師之錢累鉅萬,貫朽而不可校。大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而乘字牝者,擯而不得聚會。守閭閻者食粱,為吏者子孫,居官者以為姓號。故人人自而重犯法,先行義而絀恥焉。”世皆以是為文、景二帝休養生息之功,其實亦不盡然。《高本紀贊》曰:“孝惠皇帝、高之時,黎民得離戰國之苦,君臣俱休息乎無為,故惠帝垂拱;高女主稱制,政不出戶;天下晏然,刑罰罕用,罪人是希,民務稼穡,食滋殖。”《曹相國世家》言:參之相齊,盡召老諸生,問所以安集百姓。諸儒以百數,言人人殊,參未知所定。聞膠西有蓋公,善治黃、老言,使人厚幣請之。既見蓋公,蓋公為言治貴清靜而民自定,推此類言之。參於是避正堂舍蓋公焉。其治要用黃、老術。故相齊九年,齊國安集,大稱賢相。蕭何卒,召參。參去,屬其相曰:“以齊獄市為寄,慎勿擾也。”相曰:“治無大於此者乎?”參曰:“不然。夫獄市者,所以並容也。今君擾之,人安所容也?(13)吾是以先之。”參為漢相國,舉事無所更,一遵蕭何約束。擇郡國吏木詘於文辭,重厚者,即召除為丞相史。吏之言文刻務聲名者,輒斥去之。百姓歌之曰:“蕭何為法,若畫一。曹參代之,守而勿失。載其清淨,民以寧一。”則漢以無為為治,由來久矣。有為之治有功,無為之治,則但無過,雖不能改惡者而致諸善,亦不使善者由我而入於惡。一統之世,疆域既廣,政理彌殷。督察者之耳目,既有所不周,奉行者之情弊,遂難於究詰。與其多所興作,使吏豪強,得所憑藉,以刻剝下民,尚不如束手一事不辦者,譬諸藥,猶得中醫矣。故歷代清靜之治,苟遇社會安定之際,恆能偷一之安也。

文帝頗多仁政。《漢書·食貨志》言:賈生說上以積貯,上其言,始開藉田,躬耕以勸百姓。《紀》在二年。晁錯復說上務農貴粟,帝從其言,令民入粟邊拜爵。錯復奏言:“邊食足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足支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民租。”上覆從其言,乃下詔賜民十二年租稅之半。案據《本紀》,二年已嘗賜天下田租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稅。十三歲,孝景二年,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稅一。終兩漢之世皆沿焉。其於農民,可謂寬厚矣。初即位,即下詔議振貸及存問老之法,令郡國毋來獻。《本紀》元年。以列侯多居安,邑遠,吏卒給輸費苦,令之國。二年。又令列侯、大夫人、夫人、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無得擅徵捕。(14)七年。亦皆恤民之政。又除關,無用傳十二年。夫貨物流通,則價貴而生之者益勸,此於人民生計有益,故論者亟稱之。除刑之舉,為千古仁政。十三年。然此已除收孥相坐之法,元年。誹謗妖言之罪矣。二年。其於刑獄,亦不可謂不留意也。景帝雖令民半出租,復置諸關,用傳出入,三年。寬仁似不逮文帝,然盡除田租,本難為繼。符傳之用,特以七國新反,備非常,注引應劭說。此亦不容已,遂沿而弗改,實非帝之初意也。景帝嘗令郡國務勸農桑。吏發民若取庸採黃金珠玉者,坐臧為盜。三年。改磔為棄市,勿復磔。中二年。諸獄疑,若雖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厭者,輒讞之。中元年。又詔獄疑者讞有司,有司所不能決移廷尉,有令讞而不當,讞者不為失。元年。又減笞法,定箠令。中六年。其寬仁,固無異於文帝也。

然漢人之稱文、景,亦有頗過其實者,《漢書·文帝紀贊》曰:“孝文皇帝即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車騎御,無所增益。有不,輒以利民。嘗臺,召匠計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產也。吾奉先帝宮室,常恐之,何以臺為?社胰弋綈。所幸慎夫人,不曳地。以示敦樸,為天下先。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

因其山,不起墳。南越尉佗自立為帝,召貴佗兄,以德懷之,佗遂稱臣。與匈結和而背約入盜,令邊備守,不發兵入,恐煩百姓。吳王詐病不朝,賜以几杖。群臣袁盎等諫說雖切,常假借納用焉。張武等受賂金錢覺,更加賞賜,以愧其心。專務以德化民。是以海內殷富,興於禮義,斷獄數百,幾致刑措。烏乎!仁哉!”《景帝紀贊》曰:“周、秦之敝,罔密文峻,而軌不勝。

漢興,掃除煩苛,與民休息。至於孝文,加之以恭儉。孝景遵業,五六十載之間,至於移風易俗,黎民醇厚。周雲成、康,漢言文、景,美矣!”其稱頌之可謂至矣。然應劭《風俗通義》言:成帝嘗問劉向以世俗傳文帝之事,而向皆以為不然。其說雲:“文帝雖節儉,未央殿至奢,雕文五采畫,華榱璫,軒楹皆飾以黃金,其不可以囊為帷。

即位十餘年時,五穀豐熟,百姓足,倉廩實,稸積有餘。然文帝本修黃、老之言,不甚好儒術,其治尚清靜無為,以故禮樂、庠序未修,民俗未能大化,苟溫飽完給而已。其數犯塞,入寇掠,北邊置屯待戰,轉輸絡繹;因以年歲不登;百姓飢乏,谷糴常至石五百,不升一錢。待詔賈捐之為孝元皇帝言:太宗時民賦四十,斷獄四百餘。

案太宗時民重犯法,治理不能過中宗之世,地節元年,天下斷獄四萬七千餘人,捐之言復不類。又文帝時政頗遺失。大中大夫鄧通,以佞幸癰瘍膿,見擬於至,賜以蜀郡銅山,令得鑄錢。通私家之富,侔於王者、封君。又為微行,數幸通家。文帝代罽,襲氈帽,騎駿馬,從侍中、近臣、常侍、期門武騎獵漸臺下,馳狐兔,畢雉彘。

是時待詔賈山諫,以為不宜數從郡國賢良出遊獵。大中大夫賈誼,亦數陳上游獵。案二賈之言,皆見《漢書》本傳。又《袁盎傳》言上從霸陵上,西馳下峻阪,盎諫乃止,知文帝確不免俊自喜。誼與鄧通俱侍中,同位,誼又惡通為人,數廷譏之,由是疏遠,遷為沙大傅。既之官,內不自得。及渡湘,投弔書曰:闒茸尊顯,佞諛得意,以哀屈原離讒之咎,亦因自傷為鄧通等所愬也。”案《史》、《漢》皆但云賈生為絳、灌之屬所毀而已,不云為鄧通所也,豈所謂為賢者諱?成帝曰:“其治天下,孰與孝宣皇帝?”向曰:“中宗之世,政明,法令行;邊竟安,四夷;單于款塞;天下殷富,百姓康樂;其治過於太宗之時,亦以遭遇匈,四夷和也。”上曰:“世皆言文帝治天下幾至大平,其德比周成王,此語何從生?”向對曰:“生於言事。

文帝禮言事者,不傷其意。群臣無小大,至即從容言,上止輦聽之。其言可者稱善,不可者喜笑而已。言事多褒之,人見遺文,則以為然。世之譭譽,莫能得實。審形者少,隨聲者多,或至以無為有。然文帝節儉約,以率先天下,忍容言者,咽臣子之短,此亦通人難及,似出於孝宣皇帝。如其聰明遠識,不忘數十年事,制持萬幾,天資治理之材,恐不及孝宣。”然則文帝乃中主,雖有恭儉之德,人君優為之者亦多。

即以西漢諸帝論:元帝之寬仁,殊不於文帝,其任石顯,亦未甚於文帝之寵鄧通也。文、景之致治,蓋時會為之,王仲任治期之論,見《論衡》。信不誣矣。《漢書·東方朔傳》:朔對武帝,言文帝社胰弋綈,足履革舄,以韋帶劍,莞蒲為席,兵木無刃,無文,集上書囊,以為殿帷,即劉向所辨世俗不審之辭也。《漢書》於朔事雖明為好事者所附著,然《文景紀》中所舉亦此等說也。

信審形者之少,隨聲者之多矣。

第六節封建制度

封建者,過時之制也。漢初用之,雖一收輔之效,然其終不可以復行,故至文、景之世,功臣外戚之患皆除,而同姓諸王,轉為治安之梗焉。

漢列二等之爵。所謂侯者,其地小不足數,而其所謂王者,則誇州兼郡,連城數十,足以抗拒中央。高帝所封異姓王國,存者惟一沙。同姓:兄伯之子,僅得為羹頡侯。見《史記·楚元王世家》。仲王代,為匈,棄國。子濞,封於吳。堤尉,封於楚。高帝八子:孝惠帝、文帝,皆繼嗣為帝。趙隱王如意、幽王友、共王恢,皆孝惠、呂時;燕靈王建,子為呂所殺無;及齊悼惠王肥,子哀王襄,孫文王則,悼惠王子城陽、濟北二王,事皆見。淮南厲王者,高祖少子。故趙王張敖美人。高祖八年,過趙,趙王獻之,得幸有。及貫高等謀反,事發,並逮治王,盡收捕王美人,系之河內。厲王亦系,告吏曰:“得幸上,有。”吏以聞。上方怒,未理。厲王穆堤趙兼,因闢陽侯言呂。呂妒,弗肯。闢陽侯不強爭。厲王已生厲王,恚,即自殺。吏奉厲王詣上。上悔,令呂朔穆之。厲王蚤失,常附呂,孝惠、呂時,得幸無患害。文帝元年,立趙幽王子遂為趙王。二年,又立幽王子闢強為河間王,是為文王,立十三年薨。傳子哀王福,一年薨,無。三年,淮南王入朝。自袖鐵椎,椎殺闢陽侯。文帝赦弗治,王益驕恣。六年,謀使人反谷。縣名,在今陝西醴泉縣東北。事覺,廢處蜀嚴。今四川滎經縣。王不食,刀鼻雍。十五年,齊文王薨,無子。明年,文帝分齊地為六:封悼惠王子將閭為齊王,志為濟北王,賢為菑川王,都劇,今山東壽光縣。雄渠為膠東王,都即墨。卬為膠西王,都高苑,今山東桓臺縣。闢光為濟南王。又分淮南地,立厲王子安為淮南王,勃為衡山王,賜為廬江王。《漢書·賈誼傳》謂帝思誼眾建諸侯而少其之言,故有此舉,則已稍為削弱諸侯之謀矣。然吳、楚尚未及削,而當時江、淮之俗,故卒釀七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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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大歷史

漢朝大歷史

作者:呂思勉
型別:三國小說
完結:
時間:2017-08-18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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